四川金頂收到中國國際經(jīng)貿(mào)仲裁委員會《裁決書》 須支付違約金500萬元
2018 年 5 月 22 日,四川金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金頂 ”)收到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國際經(jīng)貿(mào)仲裁委”)(2018)中國貿(mào)仲京裁字第 0575 號《裁決書》,現(xiàn)將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況
申請人:DURALITE ENGINEERING LIMITED
中文名:迪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迪力工程”)
被申請人:四川金頂
國際經(jīng)貿(mào)仲裁委根據(jù)申請人迪力工程與被申請人四川金頂于1991年12月18日簽訂的《合資興辦“峨眉協(xié)和水泥有限公司”合同》(以下簡稱“《合資合同》”)中仲裁條款的約定,以及申請人于2015年12月7日向國際經(jīng)貿(mào)仲裁委提交的書面仲裁申請受理了本案,本案編號為V20160288。(詳見公司臨2016-032、040號公告)。
二、本次仲裁的裁決情況
仲裁庭經(jīng)合議,裁決如下:
(一)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5,000,000 元。
(二)本案仲裁費共計人民幣 423,000 元,由申請人承擔 84,600元,被申請人承擔 338,400 元。本案仲裁費已由申請人全額預繳,故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人民幣 338,400 元,以補償申請人代其墊付的仲裁費。
(三)本案審計費用共計人民幣 184,000 元,全部由被申請人自行承擔,該審計費用已由被申請人全額預繳。
(四)本案被申請人選定翁國民仲裁員產(chǎn)生的實際費用人民幣
1,562 元,由被申請人自行承擔,該實際費用已由被申請人全額預繳,抵扣后余款人民幣 13,438 元,由仲裁委員會退回被申請人。以上裁決各項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的款項,被申請人應于本裁決書作出之日起 15 日內(nèi)支付完畢。
編輯:唐益平
監(jiān)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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