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強對國企并購監(jiān)管 境外媒體:改革出新招

參考消息網 · 2016-09-28 11:34

  境外媒體稱,中國政府設立了一項數千億元人民幣的國企結構調整基金,希望它成為國內最大規(guī)模的此類基金,為徹底改革臃腫的國有企業(yè)提供資金支持。

  據香港《南華早報》網站9月27日報道,據負責這項基金組建工作的中國誠通集團說,幾家國有大企業(yè)會為國企結構調整基金提供1310億元的首期募集資金,該基金最終要吸引總計3500億元的資金。

  報道稱,這些錢將投資于國企的并購和過剩產能的化解。它也得到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的支持。

  這是繼今年8月設立規(guī)模為2000億元的國有資本風險投資基金后,在一個多月的時間里成立的第二項國企改革領域的官方基金。設立國有資本風險投資基金的目的是推動國企改革和創(chuàng)新。

  報道稱,這兩項基金是中國政府為精簡國有企業(yè)所采用的最新工具。

  中國誠通集團說,國企結構調整基金將在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的指導下,本著市場為先的原則,投資于像國防軍工和戰(zhàn)略物資儲備這類涉及國家安全的關鍵領域。

 它將促進包括通信、電力和汽車在內的幾大行業(yè)的重組整合。還將清理鋼鐵、煤炭和水泥等行業(yè)的僵尸企業(yè),通過海外并購提升企業(yè)的全球競爭力。

  另據路透社9月27日報道稱,中國國企的經營管理人員已被告知:如果搞砸了并購交易,有可能被追究終身責任。

  報道稱,根據中國國務院上月發(fā)布的新規(guī)定,對“未履行或未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資產較大或重大損失的國有企業(yè)經營管理人員要嚴肅追究責任。

  一些銀行業(yè)人士與律師認為,這是一種非常嚴厲的規(guī)定。

  責任追究處理措施包括扣減薪酬、紀律處分、移送司法機關等,即便相關人員已經更換工作或者退休。

  報道稱,在美國和歐洲,公司負責人很少因為經營管理不善被追究個人責任,更不用說刑事責任了——只要他們履行了受托責任就可以了。如果戰(zhàn)略舉措出現問題,一般來說會敦促首席執(zhí)行官或者董事長辭職。

  包括此舉在內,中國對臃腫的國企進行大規(guī)模改革。

  報道稱,由于手握政府巨資,再加上走向全球的政府授權,國企經營管理人員享有高度的決策自由,經常進行大手筆、吸引眼球的境外交易,而無需擔心遭到個人責任處罰。

  在急于累積資產的過程中,經營團隊所做的調查與市場分析并非總是徹底全面的。銀行業(yè)人士與律師說,董事會一般會例行批準交易,往往不仔細研究交易的細節(jié)或者估值情況。

  國企對新購資產的融合問題也不夠重視,而這一點對于實現長期價值往往至關重要。

  一個律師事務所在北京的國際合伙人熊進(音)說:“國有企業(yè)投資引起的擔憂越來越強烈。政府認識到,糟糕的海外投資造成大量國有資產損失,對改善管控產生緊迫感?!?

  報道稱,銀行業(yè)人士與律師認為,新規(guī)定意味著一些國企經營管理人員將開始不愿做出決策,用好幾周時間進行電子郵件往來與開會討論,讓上司承擔交易的責任。

  參與海外投資的某國有能源公司的一位高管說:“公司高層可能會作出消極反應,對并購機會不給任何建議,不做任何決定?!?

  霍金路偉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合伙人說:“如果從這份文件的角度出發(fā),對于任何經營決定或者有關任何交易條款的決定,國企經營管理人員都會自問,‘15年后我會因為這件事被追究責任嗎?’”

  “他們要么會采取個人風險最低的做法——個人風險最低的做法恐怕并非最優(yōu)的商業(yè)決策,要么會請上司決策,確保上司能夠掩護自己。這樣一來,交易速度就會下降?!?

編輯:孔雪玲

監(jiān)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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