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水泥公司老總貪污受賄拘禁員工 被判刑27年
云南普洱天壁水泥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jīng)理郭天榮
看誰不入眼不順心,就給予除名,創(chuàng)下一次性除名100多名職工的“記錄”。
幾乎每個家人在公司都謀到不錯的差事,能賺錢的行當也讓親戚包攬了。
無端懷疑、任意處置職工,有職工被關在招待所里長達19天。
經(jīng)典影視《洪湖赤衛(wèi)隊》里的惡霸大地主,無法無天,魚肉鄉(xiāng)里,欺壓百姓,被人憎罵為“彭霸天”。如今在現(xiàn)實生活中,云南普洱天壁水泥有限公司,也有一個被企業(yè)職工憎罵為“彭霸天”的人,他就是云南普洱天壁水泥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jīng)理郭天榮。
發(fā)型穿衣走路都學“彭霸天”
云南普洱天壁水泥有限公司位于云南省寧洱縣城西郊1.6公里處的天壁山麓,“天壁牌”水泥因此而得名。該公司始建于1967年,當時叫做思茅地區(qū)普洱水泥廠,是由國家投資410萬元建設的國有企業(yè),也是滇西南地區(qū)最早建成投產(chǎn)的水泥生產(chǎn)制造企業(yè)。郭天榮就是這家國有企業(yè)的黨委書記、廠長。企業(yè)改制后,郭天榮又成為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jīng)理,在一把手的位置上一坐就是21年。
作為一把手,郭天榮早就習慣了一個人說了算。職工們私下議論:“郭天榮說黑就是黑,說白就是白。他說你行,你就行;他說你不行,你就是行也不行。一旦出現(xiàn)不同意見,你絕對要慘了,輕則開除你或者把你弄到他認為最差的部門,讓你覺得根本呆不下去,最后自動走人;重則隨便關押你,甚至雇兇打你!”在普洱水泥廠期間,只要是郭天榮看著不入眼不順心的職工,就讓廠工會給予除名,他曾經(jīng)創(chuàng)下了一次性除名100多名職工的記錄。
廠里原來的供應科科長孫建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一次,上海某電器廠的推銷員到普洱水泥廠推銷電器,郭天榮決定購買這種電器,但孫建認為廠里還有庫存,暫時不用買。結果,孫建很快被調(diào)離原崗位,幾番周折之后又被除名。孫建說:“和我同時進廠的職工一共有34人,現(xiàn)在只剩下了6個,有28個是被迫離廠的?!?/FONT>
別說是普通職工,就連公司里的領導也經(jīng)常被郭天榮罵得狗血淋頭。宋慶中雖是公司副董事長,但經(jīng)常被郭天榮辱罵。凡事只能小心翼翼,隨時準備溜須拍馬。
郭天榮為何如此霸道?在普洱看守所,他告訴記者:“中國有句古話: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但是在現(xiàn)代社會中,這話行不通,我是‘疑人要用,用人要疑’,凡是不中我眼,不入我心的人,我就是要給他一點顏色看看!”
記者在公司采訪時,該公司的高層領導成員找出一沓郭天榮的照片,對記者說:“你們看啊,郭天榮有段時間,留頭穿衣,都是‘彭霸天’的打扮,甚至走路也學‘彭霸天’?!?/FONT>
郭天榮除了霸道之外,還有一大愛好,那就是養(yǎng)警犬。他在公司里成立了一個警犬護衛(wèi)隊,養(yǎng)了20多條大型犬。沒事的時候,就帶著警犬和保安人員一起散步。表面上是散步,實際上是耍威風。職工楊寶育說:“每個保安人員都配一條狼狗,頭戴鋼盔,手拿電棒,腳上穿著大皮鞋,就像以前德國的巡邏兵一樣。6個人一隊,大白天在廠區(qū)轉。晚上,任何人不能聚在一起交談,不然‘好事’就來了!”
懾于郭天榮的淫威,職工們敢怒不敢言,甚至不敢怒也不敢言。但是,對于擁有如此惡劣名聲的郭天榮,卻反以此為榮,狂妄吼道:“作為一個企業(yè)老總,從褒義來說,不管在什么場合,要有一定的霸氣和匪氣;從貶義來說,就是‘東霸天’、‘西霸天’、‘南霸天’、‘北霸天’,就是他們(指職工)說的‘彭霸天’!”
“彭霸天”曾是優(yōu)秀企業(yè)家
郭天榮出生于云南的一個干部家庭。1958年,郭天榮的父親下放到西雙版納勐臘國營農(nóng)場勞動,之后調(diào)到思茅專區(qū)財政局工作,1962年又調(diào)到墨江縣商業(yè)局工作。上小學二年級的郭天榮跟隨父母到了墨江縣。受家庭波折的影響,郭天榮從小就立志“長大后要干一番事業(yè),要出人頭地、光宗耀祖!”
1970年,思茅地區(qū)普洱水泥廠(云南普洱天壁水泥有限公司的前身)到墨江縣招工,當時還不滿18歲、僅有小學文化的郭天榮進廠當了一名學徒工。憑借踏實肯干和聰明才智,郭天榮很快得到了廠領導的賞識。1979年,郭天榮考取了云南省建材職工大學,取得了大專學歷。1984年8月,他被任命為普洱水泥廠副廠長。1989年1月,他當上了普洱水泥廠黨委書記、廠長,時年36歲的他在心中醞釀了無數(shù)遍普洱水泥廠未來的宏偉藍圖。
年輕的郭天榮極具魄力,上任后他強化管理、革新技術,使企業(yè)不斷發(fā)展。1992年,普洱水泥廠首次實現(xiàn)稅利突破1000萬元大關。1996年,普洱水泥廠從國有企業(yè)改制為股份合作制企業(yè)。2004年,普洱水泥廠再次進行資產(chǎn)重組,正式注冊成立云南普洱天壁水泥有限公司,成為普洱市年生產(chǎn)水泥58萬噸、上繳國家稅金1748萬元的龍頭企業(yè)。
隨著企業(yè)的蒸蒸日上,郭天榮也獲得了很高的政治地位和榮譽稱號。他是云南省第六屆黨代會代表、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人大代表、中國水泥協(xié)會會員、云南省企業(yè)家協(xié)會會員等;他先后被授予“第一屆全國優(yōu)秀青年企業(yè)家”、“第二屆云南省杰出青年企業(yè)家”稱號……[Page]
公司成了撈錢的“家族企業(yè)”
在光環(huán)滿身、名聲很大以后,郭天榮抓住任何機會,來實現(xiàn)自己“真正的奮斗目的”,那就是:
把企業(yè)視為“自家的”,招納三親六戚,建立家族勢力。郭天榮的家人幾乎都在公司謀得了一份不錯的差事:四弟郭某是公司副總經(jīng)理兼公司下屬企業(yè)天壁房地產(chǎn)有限公司副總經(jīng)理;女兒郭某某是公司總經(jīng)理助理;妻子毛某某是公司人力資源部部長兼天壁文化總監(jiān)(公司副職);妻弟毛某承包職工食堂、主管后勤保障;妻子的姐夫李某某是公司思茅住宅小區(qū)管委會主任(公司副職)。
公司能賺錢的行當幾乎都讓郭天榮的親戚包攬了,但郭天榮還嫌不夠,又讓自己的侄子成立了機械隊,涉及公司的所有工程都讓他來干。而且,拉一車石頭算五車、干活一小時計算五小時,干完機械活就拿給車間主任簽字,車間主任不敢不簽。職工們都說:“一人當?shù)离u犬升天,郭天榮家個個發(fā)財。天壁水泥有限公司就是郭天榮這個‘彭霸天’撈錢的‘家族企業(yè)’。”
在領導班子里獨攬大權,一切自己說了算。郭天榮在一把手的位置上把持了20多年,大權在握,企業(yè)的人事任命、工作安排等等都由他一個人說了算。
平時,郭天榮對公司職工十分苛刻,無端猜疑,任意處置。一次,郭天榮懷疑幾名職工侵占企業(yè)款物,就指使公司的紀委和保衛(wèi)人員將職工扣留在公司招待所內(nèi)進行盤查,一扣就是幾天。曾有4名職工被控制在招待所的四合院里,不準與外界聯(lián)系,不準回家,吃住都由看守看護,最長的19天,最短的也有5天。
抓住機會和創(chuàng)造機會,大撈企業(yè)的錢,滿足自己的需要。1999年,普洱水泥廠改制為股份合作制企業(yè),在企業(yè)領導和職工都出資買斷國有資產(chǎn)之后,購買國有資產(chǎn)的資金還差300多萬元。郭天榮向西雙版納某實業(yè)有限公司借了300萬元匯入普洱水泥廠賬戶。2002年5月11日,普洱水泥廠用水泥還清了這筆款??删驮谶@筆款結清兩天后,郭天榮主持召開了一個蹊蹺的黨委會,提出“將這300萬元借款轉為郭天榮的個人股金,由郭天榮自己承擔償還義務”的議題,并作出了決議。于是,在沒有召開股東大會和董事會、違反公司章程的情況下,決議確定了郭天榮大股東的地位,他個人占有公司34.19%的股份。而實際上,這300萬元他根本沒有出過一分錢。
為了獲得更多的財富,郭天榮在二弟郭某某處設立了小金庫,公司生產(chǎn)出來的大量水泥,不需要入賬,不需要任何手續(xù)和資金,由郭某某提走、出售后成為小金庫的資金。公司原倉庫管理員馬順安證實:“從1996年開始,小車部就通知我,每天卸下50噸水泥不要入賬?!?/FONT>
郭天榮先后用這個小金庫的資金買了兩輛豐田V8越野車落在自己名下;買了一輛大眾波羅牌轎車和一輛本田CRV轎車落在女兒郭某某名下,又為女兒在昆明市世紀城內(nèi)購置了兩套住房和兩個車位;在普洱市思茅地區(qū)的好地段,建造了一棟自己的別墅,買了昂貴的春樹茶桌和家具。郭天榮住著別墅、駕著奔馳、喝著茅臺,但覺得錢還不夠用,又用小金庫的錢給自己和幾個心腹發(fā)了補貼。從2006年1月到2008年5月,郭天榮自己從小金庫共領取了“補貼”14.5萬元。
因為大量水泥出售不入賬,使國家的稅收蒙受了巨大損失。僅2001年至2006年5年間,郭天榮采取此手段,賬外銷售水泥83925.95噸,從而隱瞞含稅銷售收入2032萬余元,逃避繳納稅款合計875萬余元,其中逃稅數(shù)額占年度應納稅額比例最高年份達到22.04%。
2008年9月,郭天榮在廣東佛山市一酒店房間里與投資方代表洽談業(yè)務后,參與玩撲克牌賭輸?shù)袅?0萬元。當即,他就安排下屬從公司的賬戶里支出了90萬元用于償還賭債。
反貪局長和“彭霸天”交鋒10年
早在1996年,就有群眾向檢察院舉報。2001年,云南省檢察院思茅分院開始初查,查實郭天榮受賄10余萬元的犯罪事實,但由于一些原因無法深查,只好擱下。當時,思茅檢察分院反貪局長李志成下定決心:“我就不信‘拿’不下郭天榮!我從現(xiàn)在起就盯住他不放,在我退休之前,必須將郭天榮‘拿’下!”
2009年6月,撤地改市后的普洱市檢察院檢察長莊李全順應民心,決定重新查辦郭天榮的案件。檢察院對郭天榮立案偵查,由時任副檢察長的李志成負責。
李志成經(jīng)過謀劃、協(xié)調(diào),帶領反貪干警,于同年6月18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將隨時有貼身保鏢的郭天榮在昆明返回普洱的途中抓獲。消息馬上傳到公司,該公司職工歡呼雀躍,聚集到公司門口燃放鞭炮,“感謝檢察機關救了公司!”
檢察官迅速出擊,很快取得了行賄人的證言和相關書證。1995年,郭天榮在思茅認識了緬甸第四特區(qū)司令員林明賢,在得知緬甸小勐拉電力十分緊缺的情況后,郭天榮與林明賢協(xié)商并達成協(xié)議,在小勐拉合伙建造一座火電廠。協(xié)議簽訂后,郭天榮介紹思茅市某建筑有限公司承建小勐拉火電廠的土建工程。為感謝郭天榮,工程負責人左某某給郭天榮送上了8萬元。在郭天榮任職期間,還有一些與普洱水泥廠有業(yè)務往來的企業(yè),為了拓展業(yè)務或盡快拿到被拖欠的貨款,都紛紛給郭天榮上了“貢”。
然而,郭天榮在檢察院查實的受賄證據(jù)面前,卻氣焰十分囂張,非但不供述犯罪事實,還教育起了偵查人員。檢察官兵分幾路,一路連夜到公司調(diào)取賬本,一路到郭天榮的住處和辦公室搜查,終于獲取了大量證據(jù)。
經(jīng)過幾個月的艱苦努力,普洱市檢察院于2010年4月15日向普洱市中級法院提起了公訴。
同年9月9日,普洱市中級法院認定,郭天榮共計受賄12.5萬元;侵占公司財物635萬余元;挪用資金90萬元。公司單位逃避稅款875萬余元。于是作出一審判決:云南普洱天壁水泥有限公司犯逃稅罪,判處罰金580萬余元。郭天榮因受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非法拘禁罪、逃稅罪、挪用資金罪和職務侵占罪,數(shù)罪并罰,被判有期徒刑二十七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chǎn)3萬元。贓款贓物追繳后返還公司或上繳國庫。
宣判后,郭天榮表示服判,不上訴。
檢察官建言:盯緊企業(yè)“一把手”
普洱水泥廠早先是普洱發(fā)展較好的一個企業(yè),曾經(jīng)是普洱的納稅大戶,對普洱的經(jīng)濟發(fā)展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后來由于郭天榮個人的原因,使企業(yè)逐步地走向了負債之路。到檢察機關對他立案查處的時候,實際上已經(jīng)負債累累。究其原因,一是郭天榮個人私心太重,不能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場上來為大家謀利益。二是郭天榮在位時間太長,一把手權力過大,缺乏監(jiān)督。該公司原來也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但是這些制度對郭天榮來說形同虛設??梢姡訌妼χ贫葓?zhí)行的監(jiān)督管理,比建立健全制度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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