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縣主要支流瀏陽河(湘府路-先鋒撇洪渠)治理項目二標段補充公告
招標單位 | 長沙縣水利工程建設中心 | 地區(qū) | 湖南 |
---|---|---|---|
發(fā)布時間 | 2024-11-20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12-09 09:00 | 開標時間 | 2024-12-09 09:00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房建,水利 |
相關產(chǎn)品 | 瀏陽河治理 |
各潛在投標人:
長沙縣主要支流瀏陽河(湘府路-先鋒撇洪渠)治理項目二標段作如下對招標文件的補充及修改:
1、補充本項目施工圖紙、最高投標限價及工程量清單(詳見附件)。
2、本項目最高投標限價為53555582.07元。
3、本項目招標文件中投標人資格要求的類似工程業(yè)績修改為:投標人近√3□5□8年內(nèi)(指2021年11月~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完成過1個合同內(nèi)金額不小于2670萬元的Ⅰ級堤防工程施工業(yè)績。
4、本項目招標文件中的評分要求投標人類似工程業(yè)績修改為:
近三年內(nèi)(指2021年11月~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完成過1個合同內(nèi)金額不小于3740萬元的Ⅰ級堤防工程施工業(yè)績。
5、本項目招標文件的評分要求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yè)績修改為:
近三年內(nèi)(指2021年11月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以項目負責人身份成功完成過1個合同內(nèi)金額不小于3740萬元的Ⅰ級堤防工程施工業(yè)績。
6、本項目招標文件的評分要求技術負責人類似工程業(yè)績修改為:
近三年內(nèi)(指2021年11月至投標截止時間止)以技術負責人身份成功完成過1個合同內(nèi)金額不小于3740萬元的Ⅰ級堤防工程施工業(yè)績。
7、本工程措施項目中的圍堰、臨時道路工程等一切臨時費用投標人必須服從建設單位的指令后予以實施,各投標單位須認真研究、科學規(guī)劃控制清單中的臨時工程費用,臨時工程結算總費用不能超過投標人的臨時工程清單報價總費用,超出部分概由中標單位自行承擔。以上事項投標人在投標時應作出相應承諾或提供相關材料,如沒有承諾或提供相關材料視為按無效投標處理。
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投標保證交納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09日09:00分。
本公告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標文件如涉及上述內(nèi)容的應作相應修改,若本公告與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公告為準。
招標人:長沙縣水利工程建設中心
日期: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