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望區(qū)城市運營等相關(guān)設施建設一期項目EPC定標候選人公示
招標單位 | 馬鞍山市寧望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安徽馬鞍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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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單位 | 合肥市市政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 中國二十冶集團有限公司 , 中冶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 項目編號 | 皖E0-15-2024-0475 |
中標金額 | 15789.11577萬元 | 發(fā)布時間 | 2024-11-11 |
項目分類 | 中標候選人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水利,房建 |
相關(guān)產(chǎn)品 |
項目名稱 |
博望區(qū)城市運營等相關(guān)設施建設一期項目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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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皖E0-15-2024-0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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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名稱 |
博望區(qū)城市運營等相關(guān)設施建設一期項目EP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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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編號 |
皖E0-15-2024-0475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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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馬鞍山市寧望城市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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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統(tǒng)一代碼 |
2408-340506-04-01-704004、2401-340506-04-05-876861、2404-340506-04-05-522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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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
186148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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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gòu) |
安徽省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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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gòu)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qū)包河大道236號,趙偉18700877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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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評標辦法 |
綜合評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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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2024/11/8 9:00:00 |
計劃工期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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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決的投標人名稱 |
詳見附件 |
被否決的依據(jù)和原因 |
詳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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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標候選人 |
名稱 |
聯(lián)合體牽頭人:中建生態(tài)環(huán)境集團有限公司 聯(lián)合體成員1:中國十七冶集團有限公司 聯(lián)合體成員2:合肥市市政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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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施工資質(zh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其中中建生態(tài)環(huán)境集團有限公司單位施工資質(zh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中國十七冶集團有限公司單位施工資質(zh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 設計資質(zhì):市政(燃氣工程、軌道交通工程除外)行業(yè)甲級 |
投標工期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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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聯(lián)合體牽頭人:北京市豐臺區(qū)星火路9號1幢612室 聯(lián)合體成員1:馬鞍山市花山區(qū)天寶路588號 聯(lián)合體成員2:合肥市潁上路西、義井路南繽紛南國辦公樓14層、15層、16層、17層、18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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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費率(%) |
157891157.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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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項目經(jīng)理)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陸俊 設計負責人:夏紹鳳 施工負責人:凡永恒 |
資格證書名稱及編號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一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 設計負責人: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 施工負責人:一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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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京1112022202305466 設計負責人:CS143400214 施工負責人:皖13420192021023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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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無技術(shù)負責人要求 |
質(zhì)量標準 |
設計質(zhì)量:達到國家及地方相應現(xiàn)行規(guī)范要求,且應通過相應部門的審查。 采購質(zhì)量:達到國家合格質(zhì)量標準及國家相關(guān)強制性標準要求。 施工質(zhì)量:達到國家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且應通過招標人組織的驗收及相應部門的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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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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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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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shù)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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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shù)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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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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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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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標候選人 |
名稱 |
中國二十冶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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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施工資質(zh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 設計資質(zhì):市政行業(yè)設計甲級資質(zhì) |
投標工期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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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上海市寶山區(qū)盤古路77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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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費率(%) |
15919419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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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項目經(jīng)理)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兼施工負責人:洪陳超 設計負責人:耿梅 |
資格證書名稱及編號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兼施工負責人:一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 設計負責人: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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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兼施工負責人:滬1312018201900637 設計負責人:CS193101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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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無技術(shù)負責人要求 |
質(zhì)量標準 |
設計質(zhì)量:達到國家及地方相應現(xiàn)行規(guī)范要求,且應通過相應部門的審查。 采購質(zhì)量:達到國家合格質(zhì)量標準及國家相關(guān)強制性標準要求。 施工質(zhì)量:達到國家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且應通過招標人組織的驗收及相應部門的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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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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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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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shù)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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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shù)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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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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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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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標候選人 |
名稱 |
中冶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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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施工資質(zhì):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 設計資質(zhì):市政行業(yè)設計甲級資質(zhì) |
投標工期 |
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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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慶市大渡口區(qū)西城大道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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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費率(%) |
15915696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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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項目經(jīng)理)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兼施工負責人:蘇棟才 設計負責人:張法國 |
資格證書名稱及編號 |
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兼施工負責人:一級注冊建造師(市政公用工程) 設計負責人: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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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兼施工負責人:渝1502018201900483 設計負責人:CS16500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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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無技術(shù)負責人要求 |
質(zhì)量標準 |
設計質(zhì)量:達到國家及地方相應現(xiàn)行規(guī)范要求,且應通過相應部門的審查。 采購質(zhì)量:達到國家合格質(zhì)量標準及國家相關(guān)強制性標準要求。 施工質(zhì)量:達到國家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且應通過招標人組織的驗收及相應部門的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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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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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項目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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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shù)負責人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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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shù)負責人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技術(shù)負責人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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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獲獎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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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本項目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的業(yè)績要求: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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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 |
公示發(fā)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為雙休日或節(jié)假日,則順延至雙休日或節(jié)假日后第一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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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異議和投訴的渠道和方式 |
1、若投標人對公示中的結(jié)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nèi)提出,提出方式(線上或線下)見招標文件(受理異議的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趙偉;18700877539)。 如以書面形式提出的,應在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雙休日、節(jié)假日休息)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gòu)提出。 2、若投標人對異議處理意見有異議,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向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市場監(jiān)督科提出投訴(提出方式見招標文件)。聯(lián)系人:馬工,聯(lián)系電話:0555-5200185。 3、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應實名提出,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nèi)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如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權(quán)委托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nèi)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nèi)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nèi)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