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周勃路市政工程
招標單位 | 沛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 地區(qū) | 江蘇徐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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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10-08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10-30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關產(chǎn)品 |
沛縣周勃路市政工程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沛縣周勃路市政工程(項目名稱)已由沛縣經(jīng)濟發(fā)展局以沛經(jīng)審發(fā)【2022】156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沛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建設資金來自財政。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沛縣周勃路市政工程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江蘇省徐州市沛縣大屯片區(qū)
2.1.2建設規(guī)模:項目位于大屯片區(qū),項目擬新建沛縣周勃路,項目西起正陽路,東至東環(huán)路,道路長度約970米,道路寬40米。項目主要建設內(nèi)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橋梁工程、給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配套工程。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經(jīng)專家論證本項目為技術復雜項目)
2.1.3工期要求:240日歷天。
2.1.4 其他: 質(zhì)量要求:合格。
2.1.5 合同估算價:4873萬元。
2.1.6 標段劃分:本工程共一個標段。
2.2招標范圍:詳見工程量清單所含施工圖全部內(nèi)容。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壹級(含)以上資質(zhì),且取得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壹級注冊建造師(資格),并取得 《建筑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B 證,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3.2.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3.2.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 6 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nèi)。項目負責人不得在其他項目中擔任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zhì)檢員、安全員、施工員任一職務(綠化養(yǎng)護工程、市政養(yǎng)護工程除外)。
3.2.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 5 年的。
3.3 投標人及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3.3.1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須取得《徐州市建筑業(yè)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
3.3.2投標申請人需提供擬選派的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社保部門出具的由投標人繳納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3.3.3本工程實行電子化招投標,投標人、擬選派項目負責人(注冊建造師)必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備案。
3.3.4自 2022年10月8日以來,企業(yè)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zhuǎn)包、違法分包等因違反招標投標規(guī)定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3.5自 2023年10月8日以來,企業(yè)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3.6自 2024年7月8日以來,企業(yè)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江蘇省或徐州市或沛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 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 1.4.3 項規(guī)定的情形。
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4.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
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3.4.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
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3.4.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4.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4.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chǎn)被接管、凍結和破產(chǎn)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
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nèi);
3.4.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fā)生質(zhì)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8投標人近3年內(nèi)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5 失信被執(zhí)行人懲戒執(zhí)行蘇信用辦〔2018〕23 號文件。
3.6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
3.7根據(jù)《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關于開展建筑業(yè)企業(yè)資質(zhì)動態(tài)監(jiān)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資質(zhì)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的,將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企業(yè)動態(tài)資質(zhì)查詢信息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10月8日 09 時 00 分至 2024 年10月14日 17 時 00 分;
4.2 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shù)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免費獲?。?
4.3投標人自主選擇任意―種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制作投標文件,使用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生成投標文件時需支付工具使用費,收費標準見“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中“投標文件制作工具軟件下載”欄。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本工程招標文件通過網(wǎng)上發(fā)售,請投標申請人在 2024 年10月14日 17 時 00 分前內(nèi)登陸徐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下載。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 2024年10月20日 17 時前向招標人提出。
5. 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4年10月30日09時30分。
5.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評標辦法采用: 評定分離方式,定標辦法采用票決法。具體詳見本項目招標文件。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評審因素及分值構成 | 投標報價:82 分 施工組織設計:16 分 企業(yè)業(yè)績:2 分 |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1、評標基準值計算方法的確定: 開標時從以下方法中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一、方法二; 2、評標基準值計算具體細則見本章附件B,參數(shù)設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圍: 95%-98% ,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圍:95%~98%,開標時隨機抽取確定; K2 取值為:90% ; 3、特殊情形下,評標基準價調(diào)整方式: 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zhì)疑、投訴、專家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 | |||
投標報價(82分) | 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評標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計算時精確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 | |||
施工組織設計(16分) | 1、評標委員會按下列評分因素和評分標準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評審。 2、施工組織設計各評分點得分應當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 3、施工組織設計中除缺少相應內(nèi)容的評審要點不得分外,其它各項評審要點得分不應低于該評審要點滿分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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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因素 | 分值 | 頁數(shù)要求 | 評分標準 | |
1.總體概述 | 3 | / | 施工組織總體設想、方案針對性及施工標段劃分。 | |
2. 施工現(xiàn)場平面布置和臨時設施、臨時道路布置 | 3 | / | 施工總平面布置圖應包括主要機械設備、堆場、加工場、臨時道路、臨水臨電、排水排污設施等的布局,主要施工階段總平面圖合理性情況。 | |
3.施工進度計劃和各階段進度的保證措施 | 3 | / | 施工進度計劃響應招標文件情況;工序安排、關鍵線路管理策劃情況等進行綜合打分。 | |
4.施工過程各階段質(zhì)量安全的保證措施 | 3 | / | 施工組織規(guī)范,確保工程質(zhì)量、安全生產(chǎn)、文明施工的技術組織措施等進行綜合打分。 | |
5.勞動力、機械設備和材料投入計劃 | 1 | / | 勞動力、主要材料、機械設備、大型工具、生產(chǎn)工藝設備、施工設施的投入計劃情況及保障措施等進行綜合打分。 | |
6.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 | 2 | / | 結合現(xiàn)場情況和施工圖紙,對工程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重點、難點部位、危大工程的理解、施工方法及質(zhì)量保證措施情況等進行綜合打分。 | |
7.新技術、新產(chǎn)品、新工藝、新材料應用 | 1 | / | 對采用新技術、新產(chǎn)品、新工藝、新材料的情況進行評分。 | |
投標人擬業(yè)績評分標準 (2分) | 企業(yè)近 2019 年10月 1日以來單項合同金額3800萬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類似業(yè)績(以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 (直接發(fā)包項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以上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金額以合同為準)。每個業(yè)績1分,滿分2 分。 注: 以中標通知書、施工合同及竣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直接發(fā)包 項目以施工合同、竣工驗收證明為準),以上必須同時具備時間以 竣工驗收時間為準,金額以合同為準。類似工程業(yè)績均以“徐州市公共資源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備案的業(yè)績?yōu)闇剩C明材料應能明確體現(xiàn)上述要求)。 |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 次 招 標 公 告 同 時 在 江 蘇 建 設 工 程 招 標 網(wǎng)
( http://www.jszb.com.cn/jszb/ ) 、 徐 州 市 公 共 資 交 易 平 臺
(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發(fā)布。
8.2 本公告發(fā)布時間為 2024年10月8日至 2024年10月14日。
9.其他
9.1 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或者
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招標人有權拒絕退還其投標保證金;合同信息歸集執(zhí)行蘇建規(guī)字【2020】1 號文件。
9.2 付款方式:預付款限額為工程合同價的40%,分三批撥付啟動資金和工程預付款,即工程開工確認后付工程合同價的16%,工程量確認完成50%后付工程合同價的12%,工程竣工驗收后付工程合同價的12%;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審計后,余款2年內(nèi)分4次付清,即第一年中秋、春節(jié)各付余款25%,第二年中秋、春節(jié)各付余款25%。并以雙方約定的審計機構審定的工程造價,扣除審減額的5%后作為工程的最終結算依據(jù)。
9.3 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方式,在開標過程如遇到問題,請及時聯(lián)系技
術支持客服電話,電話為:4009980000。
10.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 沛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招標代理機構: 江蘇建都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沛縣漢邦路6號 地 址: 沛縣新城區(qū)漢邦路5號
郵 編: 221600 郵 編: 221600
聯(lián) 系 人:孟波 聯(lián) 系 人: 陳坤
電 話:0516-68868060 電 話: 0516-89648809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