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陽縣葛東河開發(fā)區(qū)段(北京路橋至泗水大道)河道清淤項目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招標單位 | 江蘇泗陽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 地區(qū) | 江蘇宿遷 |
---|---|---|---|
發(fā)布時間 | 2024-09-23 | 項目編號 | E3213010313108532001001 |
投標截止時間 | 開標時間 | 2024-10-11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水利,房建,市政 |
相關產品 | 河道清淤工程、挖淤泥 |
泗陽縣葛東河開發(fā)區(qū)段(北京路橋至泗水大道)河道清淤項目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
招標編號:E3213010313108532001001
江蘇泗陽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的泗陽縣葛東河開發(fā)區(qū)段(北京路橋至泗水大道)河道清淤項目已經泗發(fā)改投【2024】702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出資比例為100%,現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泗陽縣葛東河開發(fā)區(qū)段(北京路橋至泗水大道)河道清淤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中標人。
1.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1 工程地點:
泗陽縣葛東河開發(fā)區(qū)段(北京路橋至泗水大道)。
1.2 工程規(guī)模:
本項目為河道清淤工程,包括挖淤泥、淤泥處置脫水約16200立方(污泥脫干率60%-70%之間),以及塊石清理、土方棄置、綠化恢復、圍堰、排水、施工圍擋等相關工程。
1.3 工 期:60日歷天,計劃開、竣工時間:2024.10.12-2024.12.11
1.4 質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間、方式:
按工程進度分期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簽訂后付合同價款的10%(支付預付款同時承包人須向招標人提供同比例銀行保函、保證保險或保證擔保),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價的80%;審計結束后付至結算審核價的97%;余款在缺陷責任期滿后一次性付清(無息)。
1.6 本次招標工程共分1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包括河道清淤工程,包括挖淤泥、淤泥處置脫水約16200立方(污泥脫干率60%-70%之間),以及塊石清理、土方棄置、綠化恢復、圍堰、排水、施工圍擋等相關工程
預算價:2627980.57元;最高投標限價:2627980.57元。
2.資格審查方法
本工程招標采用資格后審,資格審查方法:合格制。
3.評標方法
本工程采用評標方法:
□ 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 綜合評估法,其中技術標部分是否采用遠程評標: □ 是 □ 否;
? 合理低價法;
3.1投標報價(100分)在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在以下兩種方法中,隨機抽取確定一種方法作為投標報價的評審標準: 方法一:以有效投標文件 (有效投標文件是指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下同)的評標價(評標價是指經澄清、 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下同)算術平均值為 A(當有效投標文件≥ 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 舍五入取整,末 位投標報價相同的均保留)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 有效投標文件<4家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 A)。評標基準價 A × K,Κ 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的代表隨機抽取確定, K值的取值為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 A(當有效投標文仵≥ 7家 時,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 4-6家 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家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 A),招標控制價為 B,則:評標基準價=A × K1× Q1+B× K2 × Q2,Q2=1- Q1,Q1取值范圍為65%、70%、75%、80%、85%;K1的 取值范圍為95%、96%、97%、98%;Q1、 K1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代表隨機抽取確定,K2的取值為:90%。 (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報告上簽字后,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變,但評標過程中計算錯誤可作調整。 )。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評標價每高于評標基準價1%的,扣減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評標價每低于評標基準價1%的,扣減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2企業(yè)的資質類別、等級:企業(yè)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施工資質證書,且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登錄“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查詢,該資質動態(tài)監(jiān)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tài);
4.3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yè)、資格等級:擬選派項目負責人須具有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市政工程專業(yè))的執(zhí)業(yè)證書,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B類合格證;
4.4本項目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是 ? 否。
4.4.1以聯(lián)合體形式投標的,聯(lián)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xié)議;
4.4.2聯(lián)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共同投標協(xié)議,明確聯(lián)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4.4.3聯(lián)合體投標的,聯(lián)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lián)合體協(xié)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施工資質和施工能力;
4.4.4聯(lián)合體協(xié)議中約定的分工由同一專業(yè)的單位組成的聯(lián)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4.4.5聯(lián)合體各方在同一招標項目中以自己名義單獨投標或者參加其他聯(lián)合體投標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4.4.6其它要求。
4.5企業(yè)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guī)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4.6.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zhí)業(yè):
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b、將本人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c.同時在其他企業(yè)擔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xù),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fā)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guī)模在項目負責人執(zhí)業(yè)范圍之內。
4.6.3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者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4.7.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項目管理人,以及為本招標項目提供招標代理、設計服務的;
4.7.3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參股的;
4.7.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4.7.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4.7.6處于被責令停業(yè)、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4.7.7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fā)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標人近3 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4.7.9投標人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聯(lián)合懲戒有關規(guī)定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以及投標企業(yè)或項目負責人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被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列為失信行為記錄并在公示期內的,招標人不接受其投標。
4.8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必須為本單位人員,且在投標時提供投標前6個月內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1個月社會養(yǎng)老保險或醫(yī)療保險繳納證明;
4.9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4.10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按照招標文件規(guī)定提交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的金額:5萬元。
5.招標文件等資料的獲取
5.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09月24日 09:00至2024年09月29日 17:30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標人業(yè)務系統(tǒng)免費獲取招標文件。
5.2投標人網上獲取招標文件需申領數字證書(CA鎖、標證通),通過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辦事指南-下載中心模塊搜索“數字證書及電子簽章辦理指南”,自行選擇服務商后按指南辦理對應數字證書。因投標人未及時辦理相關手續(xù)導致無法參與投標的,相關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6.投標文件的提交
6.1 網上電子投標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開標時間):2024年10月11日 09:00;
6.2 開標地點:本項目采用網上開標,需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標人業(yè)務系統(tǒng)進入網上開標大廳參與開標。
6.3 網上電子投標文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上傳至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逾期上傳或者未上傳到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異議投訴
7.1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3日前向招標人提出。招標人聯(lián)系方式詳見本項目招標公告。
7.2投訴事項聯(lián)系方式:
7.2.1投標人認為招標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向有關行政監(jiān)督部門投訴,但就《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事項進行投訴的,應當依法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咨詢電話:0527-85278110,投訴受理單位:泗陽縣行政審批局。。
7.2.2工程建設項目異議、投訴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投標人須登錄“宿遷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投標人)”界面,點擊異議、投訴事項,按系統(tǒng)提示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并上傳所需證明材料及附件。投訴要件、處理流程詳見電子交易平臺。
8.需要補充的其他內容
8.1異議受理單位:江蘇泗陽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電話:052785268009
9.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江蘇泗陽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 | 招標代理機構:徐州市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
地 址:泗陽縣北京東路66號 | 地 址:泗陽縣恒大國際廣場104室 |
聯(lián)系人:鄭海洋 | 聯(lián)系人:汪紅 |
電 話:15951292108 | 電 話:15335033844 |
傳 真: | 傳 真: |
郵 編:223700 | 郵 編:223700 |
E-mail: | E-mail: |
2024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