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數字人大交互項目的招標公告(第1次)
招標單位 | 鹽城市城南新區(qū)開發(fā)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江蘇鹽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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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7-02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7-24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房建,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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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標條件
本項目鹽城市數字人大交互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實施,招標人為鹽城市城南新區(qū)開發(fā)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國有自籌,已落實,出資比例為100%。該招標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范圍:本招標項目共為一個標段,鹽城市數字人大交互項目,包括設備和軟件的設計、開發(fā)、優(yōu)化、采購、供應、安裝、調試(含試運行)、售后以及云部署、運維等相關伴隨服務,具體內容和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2.2項目規(guī)模:本招標項目標的額為367.58萬元。
2.3交貨或服務地點:鹽城市鹽南高新區(qū)內。
2.4工期:合同簽訂后60日歷天內安裝、調試結束,并交付試運行。
2.5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合格(須符合招標文件中技術需求、驗收標準、國家現(xiàn)行的規(guī)范標準及合同約定的標準,并滿足招標人實際使用需求)。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資格等要求,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項目實施能力。
3.1.1 投標人資格:投標人必須是在中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企業(yè)。
3.1.2相關人員要求
投標申請人代理人及投標項目負責人均為本單位的正式職工,投標時提供從2024年 4 月(提示語:開標前三個月)開始至投標截止之日當月至少1個月在本單位繳納養(yǎng)老保險繳費記錄證明。(退休人員提供在本單位相關證明)。
3.2信譽要求: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鹽南高新區(qū)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
(2)在招投標活動中因本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為,在“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公示期間的。
(3)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均自記錄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國”、“信用江蘇”網站公布的,投標截止時間前失信被執(zhí)行人信息已撤銷或更正的除外。
(5)投標人作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參與建設工程招投標懲戒措施的,且被有關部門推送在“信用中國”、“信用江蘇”、“信用鹽城”相關網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內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項目招標人拒絕其投標,一經發(fā)現(xiàn)資格審查不予通過,不得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在一次招投標活動中,相關參與人因上述情形,導致其資格預審不通過或者被取消中標候選人資格、中標人資格的,不因其之后情況的變化,改變已經作出的決定。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4投標人有串標、弄虛作假行為的,投標保證金不退。
3.5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要求。
3.6鹽城市招投標及標后履約不良行為系統(tǒng)已啟用,投標單位未按照招標文件約定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參與投標解密報價的、投標承諾的人員不到場以及其他不良行為,將會被系統(tǒng)記錄,影響后續(xù)參加我市招投標活動,請各投標人誠信投標、確保履約。
4.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綜合評估法。
5. 投標保證金
詳見投標人須知正文3.4條。
6. 招標文件的獲取
6.1獲取時間: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
6.2獲取方式:請參照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s://ggzy.yancheng.gov.cn)辦事指南模塊中的“鹽城市公共資源貨物與服務采購類系統(tǒng)內文件領取快速操流程”,鏈接地址:http://112.24.96.37:9890/026/026002/026002011/20190829/108383b0-096c-41ed-bf4c-ecaedaed5e52.html意向投標人必須憑CA以“貨物與服務供應商”身份登陸會員系統(tǒng),及時完善和更新誠信庫信息。請各投標人對系統(tǒng)操作留有時間余量,有問題及時咨詢(關于CA辦理、續(xù)費等問題請聯(lián)系0515-69083424;誠信庫等系統(tǒng)問題請聯(lián)系0515-69083422,400-998-0000)。
6.3招標文件各投標人自行下載。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4年7月24日9時00分,現(xiàn)場地點見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該條如有變更,將以“補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標人。
7.2 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收。
8.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s://ggzy.yancheng.gov.cn/及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jsggzy.jszwfw.gov.cn/同步發(fā)布。
除“7.投標文件的遞交”條外,本招標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終)止,將以“補充公告”形式在鹽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對應“招標公告”欄發(fā)布,投標人應在開標前隨時上網查閱,否則,其引起的相關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9. 特別提醒
本項目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開標當日,投標人不必抵達開標現(xiàn)場,僅需在任意地點通過開標大廳系http://112.24.96.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參加開標會議,并根據需要在不見面開標大廳中與現(xiàn)場招標人進行互動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動。
鹽城市不見面開標大廳-操作手冊(投標人)及常見問題解答https://ggzy.yancheng.gov.cn/bszn/020010/20191105/3df6a6e6-4688-4e6c-9bc5-562a4c1eae31.html
10. 投標單位提交并在信息庫(誠信庫)發(fā)布的相關信息均應真實有效,提交的材料無任何偽造、修改、虛假成份,材料所述內容均為本單位真實擁有。若有違反一經查實,須退出所有在鹽城市招標投標平臺上正在進行的投標項目并被取消會員資格,禁止1-3年內進入鹽城市招標市場的處罰。同時作為失信行為推送至相關網站,進行聯(lián)合懲戒。
11.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鹽城市城南新區(qū)開發(fā)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地 址:鹽城市人民南路與海洋路交匯處(新龍廣場7號樓)
郵 編:224000
聯(lián) 系 人:吳先生
電 話:0515-86660599
招標代理機構:鹽城市建業(yè)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鹽城市亭湖區(qū)范公中路89號嘉元廣場東區(qū)北棟17層
郵 編:224000
聯(lián) 系 人:時先生
電 話:0515-88221722、13914646929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