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縣洲頭產(chǎn)業(yè)園配套道路建設項目中標候選人公示
招標單位 | 宿松縣洲頭鄉(xiāng)人民政府 | 地區(qū) | 安徽安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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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單位 | 安徽海閣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中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編號 | H7GC24A02G020 |
中標金額 | 577.341606萬元 | 發(fā)布時間 | 2024-06-14 |
項目分類 | 中標候選人 | 行業(yè)分類 | 房建,市政,水利 |
相關產(chǎn)品 |
項目名稱 |
宿松縣洲頭產(chǎn)業(yè)園配套道路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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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H7GC24A02G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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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 |
宿松縣洲頭鄉(xiāng)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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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人代表及聯(lián)系方式 |
招標人代表:夏先生 聯(lián)系方式:135 0055 7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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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
6703621.3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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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 |
安徽金宸工程建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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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
地址:安徽省宿松縣東北新城府后街北側翰林路鳳凰小區(qū)3幢商鋪13、14號 聯(lián)系方式:13866633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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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評標辦法 |
合理價格競爭法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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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標時間 |
2024年06月13日 |
計劃工期 |
9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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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決的投標人名稱 |
詳見評標情況一覽表 |
被否決的依據(jù)和原因 |
詳見評標情況一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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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標 候選人 |
名 稱 |
安徽海閣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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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
投標工期 |
9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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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安慶市宿松縣華亭鎮(zhèn)花涼村花東組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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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5773416.0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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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孫繼猛 |
資格證書名 稱及編號 |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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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212113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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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羅海斌 |
質量標準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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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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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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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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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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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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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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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標 候選人 |
名 稱 |
安徽中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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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
投標工期 |
9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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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長豐雙鳳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蒙城北路與金蘭路交口京城國際15幢1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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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5773663.23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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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王昕 |
資格證書名 稱及編號 |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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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131447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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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張大玲 |
質量標準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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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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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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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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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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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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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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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標 候選人 |
名 稱 |
安徽戎發(fā)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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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應招標文件的資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 |
投標工期 |
90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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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炯煬鎮(zhèn)興炯苑綜合樓 108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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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價(元) |
5773830.6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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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 |
黃云云 |
資格證書名 稱及編號 |
市政公用工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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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234212105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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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楚啟明 |
質量標準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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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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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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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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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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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獲獎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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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業(yè)績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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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時間 |
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17日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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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異議和投訴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訪問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wǎng)登錄安慶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提出異議,聯(lián)系人:劉先生,聯(lián)系電話:13866633512。 二、若投標人對異議答復不滿意的,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以書面形式向宿松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宿松縣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局)公共資源交易監(jiān)督管理股(聯(lián)系電話:0556-7825919)提出投訴,在線方式投訴的,請訪問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網(wǎng)登錄安慶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平臺(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異議人的名稱、地址、有效聯(lián)系方式; (2)項目名稱、項目編號、標段號(如有); (3)被異議人名稱; (4)具體的異議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提起異議的日期。 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原件)簽字并加蓋公章。 異議人需要修改、補充異議材料的,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異議的主體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 (2)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異議材料不完整的; (4)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