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票區(qū)2024年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村內(nèi)道路建設項目第十一標段中標候選人公示
招標單位 | 葫蘆島市南票區(qū)交通運輸保障中 | 地區(qū) | 遼寧葫蘆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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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標單位 | 遼寧瑞陽建設實業(yè)有限公司 , 葫蘆島林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項目編號 | 202421140012222087 |
中標金額 | 301.837593萬元 | 發(fā)布時間 | 2024-06-11 |
項目分類 | 中標候選人 | 行業(yè)分類 | 市政,水利 |
相關產(chǎn)品 |
南票區(qū) 2024 年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村內(nèi)道路建設項目第十一 標段
中標候選人公示
項目編號:202421140012222087
項目名稱 |
南票區(qū) 2024 年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村內(nèi)道路建設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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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202421140012222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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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包)名稱 |
南票區(qū) 2024 年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村內(nèi)道路建設項目第十一標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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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包)編號 |
202421140012222087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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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開始日期 |
2024 年 06 月 07 日 |
公示結(jié)束日期 |
2024 年 06 月 11 日 |
標段(包)性質(zhì) |
非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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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異議的渠道 和方式 |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第六十條規(guī)定,投 標人或其它利害關系人對該公示內(nèi)容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向招標 人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 3 日內(nèi)作出書面答復,作出答復前,應當暫 停招標投標活動。對招標人答復仍持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或者應當收到答復之日 起 10 日內(nèi)持招標人的答復及投訴書(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向招 標投標監(jiān)督部門提出投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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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媒介 |
遼寧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葫蘆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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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內(nèi)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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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jiān)督部門 |
葫蘆島市南票區(qū)交通運輸局 |
項目來源 |
非遼寧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jiān)管平臺 |
監(jiān)督部門聯(lián)系人 |
王先生 |
監(jiān)督部門電話 |
0429-4192018 |
招標人 |
葫蘆島市南票區(qū)交通運輸保障中 心 |
郵箱 |
npqngs@126.com |
地址 |
南票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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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
李啟東 |
電話 |
18740291608 |
招標代理機構 |
浙江宏正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
郵箱 |
1240317160@qq.com |
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qū)建國北路707號111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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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
李毅 |
電話 |
15566685672 |
1. 中標候選人基本情況
序號 |
中標候選人名稱 |
分數(shù) |
投標報價 |
質(zhì)量 |
工期/交貨期/ 服務期(日歷天) |
1 |
遼寧瑞陽建設實業(yè)有限公司 |
100 |
3018375.93 元 |
合格 |
138 |
2 |
葫蘆島林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9 |
3021202.30 元 |
合格 |
138 |
3 |
葫蘆島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8 |
3023169.54 元 |
合格 |
138 |
2. 中標候選人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承諾的項目經(jīng)理(負責人)情況
序號 |
中標候選人名稱 |
項目經(jīng) 理(負 |
相關證書名稱及編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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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人)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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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遼寧瑞陽建設實業(yè)有限公司 |
陳洪宇 |
[二級注冊建造師 ·市政公用工程](遼 221202102067) |
2 |
葫蘆島林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楊云靜 |
[二級注冊建造師 ·市政公用工程](遼 212021202200096) |
3 |
葫蘆島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劉繼偉 |
[二級注冊建造師 ·市政公用工程](遼 221141673961) |
3. 中標候選人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資格能力條件
序號 |
中標候選人名稱 |
響應情況 |
1 |
遼寧瑞陽建設實業(yè)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二級(施工總承包)] |
2 |
葫蘆島林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二級(施工總承包)] |
3 |
葫蘆島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二級(施工總承包)] |
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簽名)
招標人或其招標代理機構: (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