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標項目 潼南區(qū)17處小型灌區(qū)建設項目(項目名稱)已由 重慶市潼南區(qū)發(fā)展改革委員會以 潼發(fā)改審[2024]49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國債資金和區(qū)財政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法人為 重慶市潼南區(qū)水資源保護利用中心 ,招標人為 重慶市潼南區(qū)水資源保護利用中心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本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潼南區(qū)17處小型灌區(qū)建設項目(山坪塘修復三標段)
招標單位 | 重慶市潼南區(qū)水資源保護利用中心 | 地區(qū) | 重慶轄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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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5-23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6-14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水利 |
相關產(chǎn)品 | 強 |
2.1 建設地點:潼南區(qū)
2.2 項目概況與建設規(guī)模: 新建取水提灌站20座,修復86座提灌站;修復175處山坪塘等水源工程,DN50-DN600管徑管道約170km;改造其他小型渠系建筑物共計122處,分別為86座檢修閥門井,75座排泥井,57座排氣井,3座減壓閥井,解決潼南區(qū)8.5萬畝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灌溉用水。
2.3 ?本次招標項目工程總投資額: 11050.65萬元
?本次招標項目合同估算金額:山坪塘修復三標段:約324.52萬元;山坪塘修復四標段:約591.31萬元;水毀小型提灌站四標段:約334.59萬元;水毀小型提灌站五標段:約364.35萬元;水毀小型提灌站六標段:約290.42萬元。
2.4 招標范圍: 施工圖及招標文件約定的全部內(nèi)容,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施工圖、工程量清單為準,圖紙與工程量清單不符的以工程量清單為準。
2.5 工期要求:工期為 8個月 ,缺陷責任期為 24個月。
□節(jié)點工期要求: /
2.6 標段劃分(如有):本項目共劃分為新建小型灌區(qū)一標段;新建小型灌區(qū)二標段;新建小型灌區(qū)三標段;新建小型灌區(qū)四標段;新建小型灌區(qū)五標段;新建小型灌區(qū)六標段;新建小型灌區(qū)七標段;水毀小型提灌站一標段;水毀小型提灌站二標段;水毀小型提灌站三標段;水毀小型提灌站四標段;水毀小型提灌站五標段;水毀小型提灌站六標段;山坪塘修復一標段;山坪塘修復二標段;山坪塘修復三標段;山坪塘修復四標段;強電部分。
2.7 其他:各投標人均可就上述標段中的任意兩個標段投標,但只可中取一個標段。如同一投標單位在兩個標段均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則中取投標報價較高標段,另一標段由第二中標候選人中取。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3.1.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zhì)條件: 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有效的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zhì)。
?3.1.2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業(yè)績條件: 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條內(nèi)容 ;
3.1.3 投標人還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條內(nèi)容。
3.2 本次招標□接受 ?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 。
招標人: | 重慶市潼南區(qū)水資源保護利用中心 | 代理機構: |
深圳市大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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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聯(lián)系人: |
李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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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人: |
王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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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 | 電子郵箱: | ||
郵編: | 郵編: | ||
聯(lián)系電話: | 023-44576181 | 聯(lián)系電話: | 19123382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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