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南平市浦城縣地質災害綜合治理1號工程包答疑紀要
招標單位 | 浦城縣自然資源局 | 地區(qū) | 福建南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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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5-20 | 項目編號 | E3507220701800074001 |
投標截止時間 | 開標時間 | 2024-06-05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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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福建省南平市浦城縣地質災害綜合治理1號工程包補充通知
招標項目編號:E3507220701800074001
一、 致各投標人:
現(xiàn)對我司代理福建省南平市浦城縣地質災害綜合治理1號工程包(招標項目編號:E3507220701800074001) 補充通知如下:
1、原招標文件中P3頁招標公告中2.4.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29107914 元。
現(xiàn)改為:2.4.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29107914 元(其中暫列金額為2559156元、專業(yè)工程暫估價為235000元)。以重新發(fā)布的(工程預算審核書)即為控制價為準。
2、原招標文件中P10頁 20.1要求提交的投標文件內容: 資格文件:要求提交; 技術文件:要求提交; 商務文件:要求提交;
現(xiàn)改為:20.1要求提交的投標文件內容: 資格文件:要求提交; 技術文件:要求提交; 商務文件:要求提交;其中,本項目不要求投標人將已標價“工程量清單報價表”EXCEL電子表格文件(文件格式后綴xls或xlsx)一并上傳至電子交易平臺。
3、原招標文件P28頁其他因素評分標:以上人員職稱需為(水文地質或工程地質或環(huán)境地質或水工環(huán)地質或巖土工程)專業(yè)。
現(xiàn)改為:以上人員職稱需為(水文地質或工程地質或環(huán)境地質或水工環(huán)地質或巖土工程)專業(yè)。此項要求僅對項目負責人及項目技術負責人,其他人員職稱不限專業(yè)。
4、原招標文件P28頁其他因素評分標準:(6)施工現(xiàn)場人員要求:配備高級工程師職稱 3 名得 1 分、配備中級工程師以上職稱 5 名得 1 分,同時配備高級工程師職稱 3 名、中級工程師以上職稱 5 名得 3 分,本項滿分為 3 分。需提供證明文件掃描件。擬派出現(xiàn)場人員必須為獨立投標人的本企業(yè)在崗人員,以有權部 門頒發(fā)的有效執(zhí)業(yè)注冊證書或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社保繳費證明所署 單位為準。 (其他條款中的人員不作為本條款中人員要求的得分)
現(xiàn)改為:(6)施工現(xiàn)場人員要求:配備高級工程師職稱 3 名得 1 分、配備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5 名得 1 分,同時配備高級工程師職稱 3 名、中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 5 名得 3 分,本項滿分為 3 分。需提供證明文件掃描件。擬派出現(xiàn)場人員必須為獨立投標人的本企業(yè)在崗人員,以有權部 門頒發(fā)的有效執(zhí)業(yè)注冊證書或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社保繳費證明所署 單位為準。 (其他條款中的人員不作為本條款中人員要求的得分)
5、原招標文件P125頁三、投標人采用總價百分比優(yōu)惠的方式進行投標報價。中標后單價按下浮率下浮為、原招標文件P126頁五、招標文件明確要求投標人提交已標價工程量清單電子文件的,已標價工 程量清單電子文件的格式應符合現(xiàn)行《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電子數(shù)據交換導則》 規(guī)定。
現(xiàn)改為:三、投標人采用總報價及下浮率的方式進行投標報價。中標后綜合單價按控制價綜合單價*(1-下浮率)計價。五、招標文件明確要求投標人提交已標價工程量清單電子文件的,已標價工 程量清單電子文件的格式應符合現(xiàn)行《福建省建設工程造價電子數(shù)據交換導則》 規(guī)定。(不需要提供)
6、原招標文件P127第4節(jié) 工程量清單與計價表格式“工程量清單與計價表格式”應符合現(xiàn)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及我省現(xiàn)行有 關規(guī)定。
現(xiàn)改為:“工程量清單與計價表格式”應符合現(xiàn)行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及我省現(xiàn)行有 關規(guī)定。(不需要提供)
7、原招標文件P139目錄(二)其他評標因素投標文件二、放樣測繪能力、六、 事故應急響應能力。
現(xiàn)改為:(二)其他評標因素投標文件二、企業(yè)綜合能力,刪除六、 事故應急響應能力。
8、原招標文件P155目錄中刪除三、已標價工程量清單有關編制人員情況表 四、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9、原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年05月22日08時30分。定標工作開始時間:2024 年 5 月 23 日 08 時 30 分(開標后第二天)。
現(xiàn)改為:投標截止時間為2024年06月04日08時30分。定標工作開始時間:2024 年 6月 05 日 08 時 30 分(開標后第二天)。
二、本通知發(fā)布的方式為:在南 平 市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中 心 ( 網 址 : http://ggzy.np.gov.cn/npztb/)上發(fā)布。投標人自行上網下載查閱。
三、本補充通知和更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原招標文件、公告有類似不一致之處,以本補充通知內容為準。
招標人:浦城縣自然資源局
招標代理:福建建龍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