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江水閘除險加固工程施工重新招標
招標單位 | 醴陵市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服務中心 | 地區(qū) | 湖南株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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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5-10 | 項目編號 | |
投標截止時間 | 2024-05-31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水利,房建,市政 |
相關產(chǎn)品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清水江水閘除險加固工程(項目名稱)已由醴陵市發(fā)展和改革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 以醴發(fā)改[2023]718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 醴陵市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服務中心 ,建設資金來自中央投資和地方配套資金(資金來源) ,招標人為醴陵市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服務中心,招標代理機構為湖南省德坤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名稱:清水江水閘除險加固工程 。
2.2 建設地點: 醴陵市船灣鎮(zhèn)清水江村 。
2.3 建設規(guī)模(項目工程等別、建筑物級別、項目特性、總投資額、總工期等):建設內容:(1)立軸搭疊門閘室段、泄洪閘段以及沖砂閘段拆除重建,并更換閘門,閘室上新建排架、啟閉平臺及工作交通橋;(2)渠首閘拆除重建;(3)過木閘更換啟閉設備、更換止水;(4)水閘上下游翼墻拆除重建;(5)水閘基礎及兩岸壩肩防滲處理;(6)新建消力池、護坦;(7)管理用房拆除重建;(8)增設水閘位移及滲流觀測等檢測設施。工程等別為Ⅲ等工程,其主要建筑物工程等級為3級,次要建筑物工程等級為4級,臨時建筑物為5級。項目總投資為5045.8萬元;總工期為210日歷天。
2.4 招標范圍、標段劃分及相應計劃工期:清水江水閘除險加固工程施工,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和招標圖紙。
2.5 質量要求:執(zhí)行國家、省或行業(yè)工程建設質量驗收標準及規(guī)范,須按《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guī)范》( SL223-2008 )及《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檢驗與評定規(guī)范》( SL176-2007 )驗收;質量等級標準:合格及以上標準。
2.6 其他要求: /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持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 投標人必須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設市場監(jiān)管平臺和湖南省水利建設市場綜合監(jiān)管系統(tǒng)建立信用檔案的市場主體單位;
3.3 投標人必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或橋梁工程專業(yè)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處于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
3.4 投標人近 5 年內(指2019 年 5 月~至投標截止時間止)完成過 1個水利工程單項合同金額不低于 1087 萬元及以上的水閘除險加固或新建(改擴建)水閘工程施工業(yè)績;
注:在投標人資格條件中應設置類似工程業(yè)績要求,且一般不超過招 標項目相關指標的 50%。類似業(yè)績相關指標應當按如下要求設定:水利工 程招標項目從單項合同額、堤渠長度、堤渠等級、堤防級別、水庫等級、 壩高、排灌裝機容量、泵站總裝機容量、水電站總裝機容量、水工隧洞洞徑、水閘過閘流量等指標中選取不超過 2 項。
3.5 擬任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注冊在本投標單位的水利水電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或核發(fā)的 B 類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 ,且為獨立投標人(或聯(lián)合體牽頭人)正式員工,無在建項目,除不可抗力或招標人要求變更外,不得進行變更撤換;(適用各類水利工程施工項目)
3.6 擬任技術負責人具有水利水電工程相關專業(yè) 中級工程師及以上(級別)技術職稱,且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
3.7 擬任專職安全員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或核發(fā)的 C 類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且為投標單位正式員工;
3.8 本次招標接受(接受/不接受) 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數(shù)量不得超過 2 家,聯(lián)合體牽頭人應是承擔本項目水利主體工程的施工單位,并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且資質證書處于有效期,聯(lián)合體成員單位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9 信譽:
3.9.1 依據(jù)《湖南省水利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 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水辦〔2017〕113 號)、《湖南省水利廳關于印發(fā)<湖 南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紅黑名單管理辦法>的通知》(湘水發(fā)〔2018〕28 號), 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設市場監(jiān)管平臺黑名單或省級水利建設市場主體黑名單 并在有效期內的從業(yè)單位和從業(yè)人員,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關部門 取消投標資格以上處罰并在有效期內的從業(yè)單位和從業(yè)人員,以及被人力資源和 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列入拖欠工資“黑名單 ”并在有效期內的從業(yè)單位和從業(yè)人員,禁止參與本次投標。
?3.9.2 投標人近5年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資建設中不存在株政辦發(fā)[2024]2 號文五十九條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3.10 √ 投標人可以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1 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1 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11 其他要求:不存在第二章投標須知 1.4.3 項規(guī)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投標人資格具體要求詳見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4.資格審查
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5.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株政辦發(fā)〔2024〕2 號文件規(guī)定的: □經(jīng)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 □綜合評估法(1);√ 綜合評估法(2)。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從 2024 年 5 月 11 日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 9 時 00 分(北京時間,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http://www.zzzy jy.cn/) “工程建設—水利水電—招標/資審公告— 附件 ”進行網(wǎng)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 圖紙、工程量清單等相關招標資料。通過網(wǎng)絡下載的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 單等相關招標資料與書面招標文件、圖紙、工程量清單等相關招標資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澄清答疑采用網(wǎng)上下載方式。招標人對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程建設—水利水電—答疑/補充通知 ”欄目上發(fā)布,通過網(wǎng)絡下載的澄清答疑與書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標人自行下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務必動態(tài)關注澄清答疑文件、招標答疑、補充通知的發(fā)布情況。
6.3 投標人應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wǎng)上下載/獲取招標文件、答 疑澄清文件、招標答疑、補充通知等相關招標資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標人應及 時關注網(wǎng)上相關招標信息,如有遺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載或下載不完整)招標人概不負責,所造成的投標失敗或損失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6.4 本招標項目采用電子招標投標方式,投標人應當在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交易系統(tǒng)進行注冊登記和 CA 認證。
7.投標文件的遞交
電子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即:投標截止時間,下同)及開標時間為 2024 年 5 月 31 日 9 時 00 分。請投標人登錄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wǎng)站下載電子投標文件制作工具編制投標文件,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遞交數(shù)據(jù)電文形式的投標文件并完成在線簽到。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予以拒收。
電子投標文件的解密截止時間為本項目啟動投標文件解密時間后 30 分鐘內。請投標人確保投標文件如期解密。本項目實施“不見面開標 ”,如需在開標現(xiàn)場解密的,請投標人自行攜帶筆記本電腦及制作投標文件時使用的 CA 鎖在開標現(xiàn)場解密投標文件。因投標人自身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解密或無法解密的投標文件視為撤銷其投標文件,相應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 《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湖南省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wǎng)》、《株洲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上發(fā)布。
9.行政監(jiān)督
本次招標項目招標投標監(jiān)督機構為株洲市水利水電工程招投標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 ,電話:電話:0731-28686717。
10.特別提示
10.1 本項目招標文件系按《株洲市政府投資項目成本控制管理暫行辦法》(株政辦發(fā)〔2021〕17 號)、《株洲市政府性投資工程招投標操作辦法》(株政辦發(fā)〔2024〕2 號)的要求編制。
10.2 招標人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擔?;蛘弑徊閷嵈嬖谟绊懼袠私Y果的違法行為等情形,不符合中標條件的,招標人可以按照評標委員會推薦的中標候選人名單再次確定其他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發(fā)現(xiàn)有圍標串標嫌疑或顯失公平等問題的可根據(jù)項目實際情況依法重新組織招標。
10.3 履約擔保
10.3.1 投標人投標時應當提供由投標人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的銀行出具的若該投標人中標即為其出具履約保函的意向書,格式詳見本招標公告附件。前述 “所在地”含相應的地級市及其所轄縣、市、區(qū)。
10.3.2 履約擔保金額:中標金額比最高投標限價的降價幅度不超過 10%的,履約擔保金額為中標合同金額的 10%;中標金額比最高投標限價的降價幅度超過10%的,履約擔保金額為中標合同金額的 10%加上最高投標限價與中標合同金額差額部分的 50%。
10.3.3 履約擔保的形式:
履約擔保金額為中標金額 10%的,采用銀行保函擔保;履約擔保金額超過中標金額 10%的,中標金額的 10%應以銀行保函形式提交,超過 10%的部分可以采用銀行保函或現(xiàn)金形式提交。銀行保函應是投標人注冊地或項目所在地的銀行出具的保函。擔保責任期至對應工程竣工(達到驗收要求)之日終止,且在項目竣工前不可撤銷、不可轉讓、見索即付。
10.3.4 履約擔保提交的期限: 自中標人接獲中標通知書后7個工作日內。(7-14 個工作日,由招標人選擇)超過期限未提供履約擔保的,可以取消其中標資格,并依法依規(guī)及《株洲市政府性投資工程招投標操作辦法》(株政辦發(fā) 〔2024〕2 號)第五十九條規(guī)定進行處理處罰。
10.3.5 履約擔保的使用和違約責任:
(1)承包人應當自收到監(jiān)理單位或建設單位發(fā)出的開工令之日起15日內開 工,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按時開工的,發(fā)包人有權單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 須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書后 10 日內無條件退場,其全部履約擔保資金不予退還,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2)承包人應按關鍵節(jié)點工期和總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建設,如出現(xiàn)不合格 工程應立即返工,返工耽誤的工期和費用由承包人負責。承包人工期違約超過關 鍵節(jié)點工期的按合同約定罰處工期違約金 ,其中超過關鍵節(jié)點工期 10 日內每延 遲一天按履約擔保金額的 0.5%計??;工期違約累計達 10 至 20 日的每延遲一天 按履約擔保金額的 1%計??;工期違約累計超過 20 日的每延遲一天按履約擔保金 額的 2%計?。还て谶`約累計超過 30 日的,發(fā)包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 無條件清退出場,全部履約擔保金不予退還,所造成的損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擔, 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按合同約定的價格和進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 不再結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對已完成工程的質量缺陷責任。承包人違規(guī)分 包和轉包工程以及有其它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發(fā)包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規(guī)定清退承包人。
(3)承包人關鍵節(jié)點工期或總工期違約超期在 20 日以內的,發(fā)包人不在工程進度款中扣劃違約金,也不動用履約保函;工期違約超過 20 日的,發(fā)包人將根據(jù)合同約定動用履約保函扣劃承包人應付的違約金。承包人積極組織工程施工并按合同約定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達到竣工驗收要求的,不計違約金,過程中扣劃的違約金全額退還給承包人。因建設單位責任延誤工期的,需進行工期延誤簽證,不計算在承包人延期內。承包人提前完工的,甲乙雙方可在合同中約定相應獎勵。
(4)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有其他違約行為,發(fā)包人 有權根據(jù)工程合同約定從履約保函中扣除承包人應付的違約金,若保函金額不足賠償違約金,不足部分發(fā)包人有權在應支付給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若因建設單位原因導致工期延誤超過總工期,且建設單位應付工程款超過保函額度的,可以協(xié)商提前 退回保函,由欠付工程款中與保函同等額度的資金為后期承包單位履約進行擔保。
10.4 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時一并提交承諾書,承諾在本項目中未參與圍標串標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近 5 年無被清退出場歷史、無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標情形(以行政監(jiān)督部門的記錄為準),若中標,將設立專門賬戶管理建設單位撥付的建設資金,保證專款專用并接受建設單位監(jiān)督。承諾書格式詳見本公告附件。
???請各投標人及時下載安裝正確版本軟件,參與投標的投標人需使用電子標書編制軟件制作投標文件,需要按照招標文件要求辦理企業(yè) CA 數(shù)字證書(含電子印章)、法定代表人 CA ?數(shù)字證書(含電子印章)、簽字章等。
注:本項目投標過程中,電子系統(tǒng)使用操作遇到問題時可及時向軟件公司咨詢,咨詢聯(lián)系方式:TEL:0731-28101310 或 QQ:3562613576。
10.6 其它內容(可由招標人根據(jù)項目具體情況自行添加,但不得另行隨意設置違背上位法、規(guī)范性文件的條款)。
11.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醴陵市水利水電工程建設服務中心
地 址:醴陵市淥江產(chǎn)業(yè)發(fā)展中心6樓
聯(lián) 系 人:張佳明
電 話:0731-23221608
招標代理機構:湖南省德坤項目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負責人:李歡
職業(yè)/執(zhí)業(yè)證書編號:B08211010000002669
地 址:株洲市天元區(qū)江山路79號宏達鑫座11樓
聯(lián) 系 人:敬玫芳、李歡、劉細
電 話:0731-28102883
電子郵件:272622421@qq.com
附件 1:施工關鍵節(jié)點工期要求
施工關鍵節(jié)點工期要求
序號 | 施工節(jié)點 | 工期(天) |
1 | 完成主體工程施工 | 180 |
2 | 完成完工驗收 | 30 |
3 | 總工期 | 210 |
... | | |
要求:
1、上述關鍵節(jié)點完成的必須是完全合格的工程。
2、計劃開工日期為 2024 年 6 月 10 日,實際開工日期以監(jiān)理人發(fā)
出的開工通知中載明的開工日期為準。
3、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可根據(jù)企業(yè)實際情況進行關鍵節(jié)點工期承諾,承諾 的關鍵節(jié)點工期可以少于本項目的關鍵節(jié)點工期,但須確保承諾的關鍵節(jié)點工期
與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關鍵節(jié)點工期一致。
4、投標文件中承諾關鍵節(jié)點工期即為合同工期。
5、投標文件中承諾的關鍵節(jié)點工期不得超過本項目的關鍵節(jié)點工期。
附件 2:銀行開具履約保函意向書
履約保函意向書
(招標人名稱):
我方在此聲明:
鑒于 (投標人名稱)于 年 月 日參加你方作為招標人組 織 的 (招 標 項 目 及 標 段 ) 的 施 工 招 標 投 標 , 若 (投標人名稱)中標,我方愿意為 (投標人名稱)出具“招標文
件-招標公告第 10.3 條 ”約定的不可撤銷、不可轉讓、見索即付的履約保函。
(銀行單位):(蓋單位章)
聯(lián)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說明:保函出具人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增加相關條款,但不得違背招標文件的實 質性內容,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附件 3:投標人承諾書
承 諾 書
至 項目招標人:
我公司在本項目中未參與圍標串標、行賄謀求中標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近五 年無被發(fā)包人清退出場歷史(以行政監(jiān)督部門的記錄為準)、無非不可抗力原因
放棄中標的情形(以行政監(jiān)督部門的記錄為準)。
我公司將設立專門賬戶管理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預付款和工程進度款、綠 色施工安全防護措施項目費等建設資金,保證??顚S谩⒉慌沧魉?,并接受建
設單位監(jiān)督。
特此鄭重承諾!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