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區(qū))花園路公交綜合體建設工程設計招標公告296235(第1次重新公告)

發(fā)布時間: 202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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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標單位 南京公交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地區(qū) 江蘇南京
發(fā)布時間 2024-05-09 項目編號
投標截止時間 2024-05-30 開標時間
項目分類 招標 行業(yè)分類 市政,房建
相關產品
聯(lián)系方式
1收起
沈工,毛偉杰 025-68687511
正文內容
編號: AXW240005-01FG
(重新公告)
1. 招標條件
        南京公交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花園路公交綜合體建設工程已經立項部門批準建設(立項批文號:玄發(fā)改備[2023]47號)。工程所需資金來源國有非政府性資金:17000.00萬元,現(xiàn)已落實。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法選擇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參加投標。
         南京城市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受招標人委托(或招標人)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2. 項目概述與招標范圍
        2.1 標段名稱:設計
        2.2 工程地點: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qū)長途汽車東站南側,花園路東側。
        2.3 工程類型: 中型工程
        2.4 建設內容及規(guī)模: 花園路公交綜合體位于南京市玄武區(qū)花園路與玄武大道交叉口南側,西側貼鄰在建南京地鐵6號線花園路車站主體(車站已封頂),該項目與花園路地鐵車站外掛車站設備用房(含1號出入口、1號風亭、消防疏散口、供電設備房、信號設備房等設備管理用房)合建,項目占地面積約0.53公頃,公交綜合體地面部分位于外掛地鐵車站設備用房上方,共用結構體系,地下部分與既有花園路地鐵車站站廳連通。綜合體內設置公交辦公用房、公交換乘空間、酒店、地下車庫、配套設備房間及地鐵車站設備用房等空間。單體建筑面積約18000平方米,建筑高度小于24米。本工程建安工程費約10369.93萬元。本項目屬于建筑行業(yè)設計中型工程。
        2.5 設計合同估算價:262.57萬元(工程計費額按10369.93萬元)
        2.6 設計及相關服務范圍:
              設計范圍包括:①方案深化設計、初步設計及概算、施工圖設計的編制、修改、完善,以及后期施工配合。②與基本建設程序辦理所相關(含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查、施工圖審查、規(guī)劃報建、行政許可或專項評價所產生的二次設計等)且直至通過審批的全部設計文件和設計工作內容。③服務內容包括:協(xié)助發(fā)包人進行規(guī)劃意見征詢;協(xié)助發(fā)包人招標;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和政府審計階段的現(xiàn)場服務與配合;設計變更等全部設計服務工作內容。同時本項目與地鐵存在共用結構體系,設計人應全面考量地鐵現(xiàn)有情況,結合地鐵相關需求及設計規(guī)范標準,保障后期地鐵使用及運營需求。④各專項設計(包括不限于樁基、支護、智能化、綠化、裝修等與本項目相關的專項設計)。
              其它階段相關服務的范圍包括:/
        2.7 設計服務期:40日歷天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資質等級及范圍:
        3.2 項目經理資質類別和等級:
        3.3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否
        3.4 本次招標是否接受黃牌警示單位投標:否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投標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登錄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費獲取招標文件。
        4.2 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2024-05-30 09:30:00
        4.3 工具及平臺使用費 0 元。
5. 資格審查辦法
        5.1 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方法按照國家、省市相關文件及有關法規(guī)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2 本工程資審合格的必要合格條件為: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tài);
                (3)企業(yè)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fā)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企業(yè)的資質類別等級和設計負責人的資質等級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5)以聯(lián)合體形式申請資格審查的,聯(lián)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xié)議;
                (6)具有與本工程相類似項目的設計業(yè)績。具體要求為: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總建筑面積1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廠房、倉庫除外)設計業(yè)績。注:①須提供合同(不含分包合同),建筑面積以合同為準,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若合同無法體現(xiàn)相關內容,需提供業(yè)主開具的業(yè)績證明材料;②若投標人提供的業(yè)績?yōu)楣こ炭偝邪鼧I(yè)績且合同中包含設計、施工的,則業(yè)績證明材料中應能明確反映投標人所承擔的工程內容、設計階段及建筑面積要求,否則該業(yè)績不予認可;③所有證明材料均以“e路陽光”交易平臺中錄入信息為準,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充分反映相關數(shù)據(jù)和內容。否則視為未提供。
                (7)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6. 評標方法
         本標段采用綜合評估法。
         6.1投標報價(滿分10分)
6.1.1最高限價為人民幣1800000元整,投標人的投標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否則按無效處理。
6.1.2方法二:以有效投標文件的投標報價算術平均值為A,最高投標限價為B,則:評標基準價=A×Q1+B×Q2,Q2=1-Q1,Q1值在開標時由招標人(招標代理)隨機抽取確定,Q1的取值范圍為30%,35%,40%,45%,50%;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偏離評標基準價的相應扣減得分。計算算術平均值A時,若5≤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應去掉其中的一個最高價和一個最低價;若有效投標文件≥7家,應去掉其中的二個最高價和二個最低價。
6.1.3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報告簽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但評標過程中的計算錯誤可作調整。
6.1.4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偏離評標基準價的,投標報價每高于評標基準價1%扣0.1分,投標報價每低于評標基準價1%扣0.2分,偏離不足1%的,用插入法計算。
6.2資信業(yè)績評分標準(滿分10分)
6.2.1投標人業(yè)績: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來,承擔過單項合同總建筑面積1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廠房、倉庫除外)設計業(yè)績,每提供一個得3分,滿分得6分。
注:①須提供合同(不含分包合同),建筑面積以合同為準,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若合同無法體現(xiàn)相關內容,需提供業(yè)主開具的業(yè)績證明材料;②若投標人提供的業(yè)績?yōu)楣こ炭偝邪鼧I(yè)績且合同中包含設計、施工的,則業(yè)績證明材料中應能明確反映投標人所承擔的工程內及建筑面積要求,否則該業(yè)績不予認可;③所有證明材料均以“e路陽光”交易平臺中錄入信息為準,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充分反映相關數(shù)據(jù)和內容。否則視為未提供。
6.2.2人員業(yè)績:投標人擬派駐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來,作為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承擔過單項合同總建筑面積1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住宅、廠房、倉庫除外)設計業(yè)績得4分,滿分4分。
注:①須提供合同(不含分包合同),建筑面積以合同為準,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若合同無法體現(xiàn)相關內容,需提供業(yè)主開具的業(yè)績證明材料;②若投標人提供的業(yè)績?yōu)楣こ炭偝邪鼧I(yè)績且合同中包含設計、施工的,則業(yè)績證明材料中應能明確反映投標人所承擔的工程內及建筑面積要求,否則該業(yè)績不予認可;③所有證明材料均以“e路陽光”交易平臺中錄入信息為準,提供的證明材料必須能充分反映相關數(shù)據(jù)和內容。否則視為未提供。
6.3設計方案(50分)
6.3.1設計構思標準(滿分30分)
1)總體設計思路:根據(jù)招標人意圖總結并得出設計理念;規(guī)劃構思與布局新穎、合理,合理利用土地,與周邊建筑、環(huán)境協(xié)調,交通流線、停車布局、豎向設計合理可行。(優(yōu):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無:0分)
2)投標人對項目的理解:投標人充分理解本項目的使用功能和特點,根據(jù)招標項目的使用功能和特點進行設計。(優(yōu):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無:0分)
3)方案設計:方案設計標準符合要求,質量目標明確,項目整體及分項工程設計有完整的質量保證體系,各專業(yè)的有機銜接;對可能出現(xiàn)的質量偏差有監(jiān)控及應對措施等。(優(yōu):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無:0分)
4)建筑平面功能設計和設施設置:對項目的設計思路把握準確,功能分區(qū)合理、流線清晰、便于管理,建筑創(chuàng)意、空間處理新穎,設施設備經濟合理。(優(yōu):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無:0分)
5)綠色建筑設計:采用科學合理的綠色建筑(建筑節(jié)能)措施,提出切實可行的生態(tài)建筑理念與措施,符合國家及地方的有關綠色建筑標準。(優(yōu):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無:0分)
6)項目經濟技術指標、造價控制方案及保證措施:按投標方案編制的投資估算是否準確,造價控制的技術措施和設計管理措施是否齊全。(優(yōu):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無:0分)
7)綜合體與地鐵融合設計:本項目涉及地鐵部分內容,設計方案中應全面考量地鐵實際情況,與現(xiàn)有地鐵功能、結構的結合是否可行有效,設計方案是否滿足后期地鐵使用及運營需求。(優(yōu):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無:0分)
8)綜合體與地鐵圍護結構設計方案:本項目涉及地鐵部分內容,設計方案中地下結構圍護部分能與地鐵現(xiàn)有圍護進行有效結合,綜合考慮現(xiàn)有地鐵圍護結構情況,對地下結構圍護的安全性、經濟性綜合考慮。(優(yōu):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無:0分)
6.3.2項目解讀標準(滿分20分)
1)項目重點、難點分析:對本項目重點、難點的把握是否準確,采取的對策是否合理有效。(優(yōu):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無:0分)
2)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應用:對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應用的情況進行分析。(優(yōu):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無:0分)
3)設計進度及保證措施:闡述設計進度及保證措施。(優(yōu):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無:0分)
4)設計質量及保證措施:本項目涉及地鐵部分內容,設計方案中闡述的設計質量及保證措施,能對地鐵結構進行有效保護、確保地鐵的正常運營、有效保障地鐵使用需求。(優(yōu):4分;良:3.6分;中:3.2分;差:2.8分;無:0分)
5)服務承諾及配合建設單位確保項目順利實施的設計承諾:嚴格履行合同以及各階段服務承諾是否具體到位,是否完全可以實施。(優(yōu):3分;良:2.7分;中:2.4分;差:2.1分;無:0分)
6.4項目組成員及其他(滿分28分)
6.4.1項目負責人(滿分2分):擬派駐的項目負責人具有中級工程師職稱的得1分,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的得2分,此條最多得2分。(須提供職稱證書。若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能反映相關內容,則不予認可。證明材料均以“e路陽光”交易平臺中錄入信息為準)
6.4.2建筑專業(yè)負責人1名(滿分4分):擬派駐的建筑專業(yè)人員具有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得2分,同時具有中級工程師職稱的加1分,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的加2分,此條最多得4分。(須提供相關證書,若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能反映相關內容,則不予認可。證明材料均以“e路陽光”交易平臺中錄入信息為準)
6.4.3結構專業(yè)人員1名(滿分4分):擬派駐的結構專業(yè)人員具有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證書得2分,同時具有中級工程師職稱的加1分,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的加2分,此條最多得4分。(須提供相關證書,若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能反映相關內容,則不予認可。證明材料均以“e路陽光”交易平臺中錄入信息為準)
6.4.4電氣專業(yè)負責人1人(滿分4分):擬派駐的電氣專業(yè)負責人具有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執(zhí)業(yè)資格得2分,同時具有中級工程師職稱的加1分,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的加2分,此條最多得4分。(須提供相關證書,若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能反映相關內容,則不予認可。證明材料均以“e路陽光”交易平臺中錄入信息為準)
6.4.5給排水專業(yè)負責人1人(滿分4分):擬派駐的給排水專業(yè)負責人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得2分,同時具有中級工程師職稱的加1分,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的加2分,此條最多得4分。(須提供相關證書,若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能反映相關內容,則不予認可。證明材料均以“e路陽光”交易平臺中錄入信息為準)
6.4.6造價專業(yè)負責人1人(滿分2分):擬派駐的造價專業(yè)負責人具有國家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得1分,同時具有中級工程師職稱的加0.5分,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的加1分,此條最多得2分。(須提供相關證書,若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能反映相關內容,則不予認可。證明材料均以“e路陽光”交易平臺中錄入信息為準)
6.4.7暖通專業(yè)負責人1人(滿分4分):擬派駐的暖通專業(yè)負責人具有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得2分,同時具有中級工程師職稱的加1分,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的加2分,此條最多得4分。(須提供相關證書,若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能反映相關內容,則不予認可。證明材料均以“e路陽光”交易平臺中錄入信息為準)
6.4.8地下結構專業(yè)負責人1人(滿分4分):擬派駐的地下結構專業(yè)負責人具有注冊巖土工程師注冊證書得2分,同時具有中級工程師職稱(地下結構或隧道工程專業(yè))的加1分,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地下結構或隧道工程專業(yè))的加2分,此條最多得4分。(須提供相關證書,若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能反映相關內容,則不予認可。證明材料均以“e路陽光”交易平臺中錄入信息為準)
備注:
(1)項目組成員注冊證書上的注冊單位名稱必須與投標人名稱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2)此項中投標人所擬派駐的人員每人只能參加一個專業(yè)打分,不得重復計分。擬派本標段中的項目負責人不得兼任上述其他技術人員中任一人員,否則任一項均不得分。
(3)評標委員會成員按照上述評分細則進行評審、打分,由評委各自獨立打分,打分的平均值即為該投標人該項的得分(當評標委員會組成人員為5人及以上時,計分時取各評委評分中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值),保留2位小數(shù),最后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推薦中標候選人。綜合評分相等時,以投標報價低的優(yōu)先;投標報價也相等的,以設計方案得分高的優(yōu)先;如果設計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評委委員會現(xiàn)場隨機抽取確定中標候選人順序。
(4)投標單位所提供的所有業(yè)績資料、人員證書必須真實可靠,如發(fā)現(xiàn)投標單位弄虛作假,則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標資格,并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匯報。
(5)本項目設計方案為暗標。暗標編制要求:投標文件中的“設計方案”不得出現(xiàn)可識別投標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標(包括文字、符號、圖案、標識、標志、人員姓名、企業(yè)名稱、投標人獨享的企業(yè)標準或編號等),相關人員姓名應以職務或職稱代替。
(6)根據(jù)《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開展使用一級注冊建筑師電子注冊證書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號)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級注冊建筑師統(tǒng)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各投標人須上傳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電子證書,電子證書應當符合相關文件規(guī)定,簽名圖像應當與持證人個人手寫簽名筆跡一致,證書應當在使用有效期限內。若上傳的電子件無法識別有效信息的,視為無效。投標人將自行承擔不得分的相應后果。
6.5其他因素(滿分2分)
6.5.1獎項:
投標人自2019年1月1日以來承擔工程設計項目獲得市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yè)主管部門或設計行業(yè)協(xié)會)頒發(fā)的工程設計獎項的,每提供一個得0.5分;獲得省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yè)主管部門或設計行業(yè)協(xié)會)頒發(fā)的工程設計獎項的,每提供一個得1分;獲得國家級及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行業(yè)主管部門或設計行業(yè)協(xié)會)頒發(fā)的工程設計獎項的,每提供一個得2分。本項只計取一個業(yè)績,本條滿分2分。(時間按獲獎證書上的頒發(fā)日期為準,證明材料均掃描編入至投標文件中。若提供的證明材料不能反映該獎項的相關數(shù)據(jù)和內容的,該獎項不予認可。)
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標網(wǎng)(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發(fā)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遠程不見面開標模式。投標人應該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招標文件載明的“南京智能開標大廳”網(wǎng)址,按系統(tǒng)提示完成開標流程。因投標人自身設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導致無法完成投標的,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后果。
8.2、本標段實行電子招投標,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將資格審查及評標所需材料錄入“e 路陽光”交易平臺,并編入資格審查申請文件或投標文件中。具體內容詳見資格審查文件或招標文件。
8.3、資質條件:
投標人設計資質等級及范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①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②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乙級資質;
③工程設計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乙級資質。
8.4、項目負責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備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提供有效期內資格證書,證明材料以“e路陽光”交易平臺中錄入信息為準)。
8.5、潛在投標人的單位名稱必須與營業(yè)執(zhí)照及資質證書上名稱一致,如果不一致,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8.6、投標人須提供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投標人為擬投入本項目負責人連續(xù)繳納的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養(yǎng)老保險繳納單據(jù)憑證掃描件(須明確繳費月份、個人姓名、繳費單位,必須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或具有可驗證的二維碼),并同時將掃描件隨投標文件上傳,否則資格審查不通過。如項目負責人為法定代表人本人,則不需要提供養(yǎng)老保險繳納單據(jù)憑證。若項目負責人屬企業(yè)退休人員、現(xiàn)役軍人、事業(yè)單位等客觀原因無法提供養(yǎng)老保險金繳費證明,必須出具相關證明材料,否則一律按未提供養(yǎng)老保險金繳費證明材料,并將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
8.7、資格審查時,若投標人或項目負責人是被紅牌、黃牌警示的單位和責任人,并在警示期內,將作資格審查不通過處理。(紅、黃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wǎng)上發(fā)布的信息為準)。
8.8、根據(jù)《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開展使用一級注冊建筑師電子注冊證書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號)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級注冊建筑師統(tǒng)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各投標人須上傳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電子證書,電子證書應當符合相關文件規(guī)定,簽名圖像應當與持證人個人手寫簽名筆跡一致,證書應當在使用有效期限內。若上傳的電子件無法識別有效信息的,視為無效。投標人將自行承擔資格審查不通過或不得分等相應后果。
8.9、建設工程企業(yè)資質證書有效期延期執(zhí)行國家及省、市相關文件規(guī)定。投標人須確保提交的證書真實有效,若處于換證期間,須同時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否則將導致資格審查不通過。
8.10、本項目設計招標為設計團隊招標,對未中標單位不予經濟補償。
8.11、其他詳見招標文件。
9.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南京公交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南京城市建設管理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區(qū)龍蟠路92號 地       址:南京市建鄴區(qū)應天大街927號
        郵       編:/ 郵       編:/
        聯(lián)  系  人:沈工 聯(lián)  系  人:毛偉杰
        電       話:025-68687501 電       話:025-68687511
        傳       真:/ 傳       真:/
招標人信用承諾書: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e4c21b3f-eaf9-4da9-a9c2-031fa4f16ea6&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標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YVeUKFbOcNRcn*kOwRpnkWaGRDpQwabnQ4cyhwT7QrtdHTPT05AF*iCtUxTF0W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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