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椒縣經濟開發(fā)區(qū)北新路(海螺大道—楊崗大道)建設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招標單位 | 全椒縣暢運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 地區(qū) | 安徽滁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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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 | 2024-05-08 | 項目編號 | czqjgc202404-027 |
投標截止時間 | 開標時間 | ||
項目分類 | 招標 | 行業(yè)分類 | 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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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縣經濟開發(fā)區(qū)北新路(海螺大道―楊崗大道)建設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項目編號:czqjgc202404-027
各潛在投標人:
現對“全椒縣經濟開發(fā)區(qū)北新路(海螺大道―楊崗大道)建設工程”招標文件作如下澄清:
問題1:招標文件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在具備施工條件的前提下,發(fā)包人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或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內預付工程款為合同總價(扣除暫列金額)的10%,施工過程結算款支付比例不低于85%...”問題:此處未明確詳細的付款周期,中標后招標人再約定付款節(jié)點,這會存在廉政風險,不排除招標人根據關系親疏而確定付款方式的優(yōu)劣,此類問題在歷次的省、市巡查組招投標專項整治中偶有被查,沒必要留下不必要的隱患;同時也為避免發(fā)承包雙方對付款方式的分歧、爭議而影響項目的開展,請問:進度款付款周期是否為按月支付已完工工程量的85%。
回復:付款方式修改為:在具備施工條件的前提下,發(fā)包人在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或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內預付工程款為合同總價(扣除暫列金額)的10%,按月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價的85%(扣除暫列金、暫估價),結算審核完成后付至結算價款的98%,剩余2%作為質量保證金,工程缺陷責任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滿2年)滿后付清余款。質量保證金支持保函(銀行保函、擔保機構擔保、保證保險)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從工程進度款中扣留質量保證金,保函有效期須與工程缺陷責任期截止時間保持一致。
注:此澄清公告視同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內容與原招標文件有不一致之處,以本次發(fā)布的內容為準。請各潛在投標人及時查看下載。如因投標人不及時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招標人名稱:全椒縣暢運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
地址:全椒縣政務中心5號樓8樓
聯系人:范以平
聯系方式:0550-2302605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安徽宏基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全椒縣襄河鎮(zhèn)南麓公租房1棟門面房
聯系人:劉澤良
聯系方式:15505501633、18815509688
日期: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