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龍管業(yè):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證券代碼:002457 證券簡稱:青龍管業(yè) 公告編號:2016-039
寧夏青龍管業(yè)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寧夏青龍管業(y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獲2016年4月18日召開的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權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等情況
1、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的具體內容;
以2015年末公司總股本334,992,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fā)現金0.15元(含稅),2015年度不送紅股,不以公積金轉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實施期間公司股本總額未發(fā)生變化;
3、公司聲明:本次實施的分配方案與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實施分配方案距離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時間未超過兩個月。
二、權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權益分派方案為:以公司現有總股本334,992,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0.150000元人民幣現金(含稅;扣稅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發(fā)限售股的個人和證券投資基金每10股派0.135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發(fā)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個人股息紅利稅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50000元,權益登記日后根據投資者減持股票情況,再按實際持股期限補繳稅款;持有非股改、非首發(fā)限售股及無限售流通股的證券投資基金所涉紅利稅,對香港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按10%征收,對內地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部分實行差別化稅率征收;對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業(yè),本公司未代扣代繳所得稅,由納稅人在所得發(fā)生地繳納。)。
【注:根據先進先出的原則,以投資者證券賬戶為單位計算持股期限,持股1個月(含1個月)以內,每10股補繳稅款0.030000元;持股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補繳稅款0.015000元;持股超過1年的,不需補繳稅款?!?
三、股權登記日與除權除息日
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2016年5月13日,除權除息日為:2016年5月16日。
四、權益分派對象
本次分派對象為:截止2016年5月13日下午深圳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五、權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將于2016年5月16日通過股東托管證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機構)直接劃入其資金賬戶。
2、以下A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自行派發(fā):
序號 股東賬號 股東名稱
1 08*****359 寧夏青龍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2 01*****535 陳家興
3 01*****813 李進華
在權益分派業(yè)務申請期間(申請日:2016年5月6日至登記日:2016年5月13日),如因自派股東證券賬戶內股份減少而導致委托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現金紅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責任與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擔。
六、咨詢機構:
咨詢機構:寧夏青龍管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事務部
咨詢地址:寧夏銀川市興慶區(qū)興慶科技園興春路235號
咨詢聯系人:馬躍、范仁平
咨詢電話:0951—5070380;0951—5673796
傳真電話:0951—5673796
七、備查文件
1、登記公司確認有關分紅派息、轉增股本具體時間安排的文件;
2、董事會審議通過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的決議;
3、股東大會關于審議通過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的決議;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寧夏青龍管業(y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6年5月9日
編輯:徐潔
監(jiān)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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