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發(fā)文:國家要求降低港口收費標準 水泥水運成本有望降低
日前,交通運輸部、發(fā)展改革委發(fā)布《關于階段性降低港口收費標準等事項的通知》,決定階段性降低港口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
降低港口政府定價經營服務性收費
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將實行政府定價的貨物港務費、港口設施保安費兩項港口經營服務性收費標準分別降低20%;取消非油輪貨船強制應急響應服務及收費。
加強上下游合作
按照法治化原則,加強港航企業(yè)與貨主之間的對接和協(xié)作,建立降費傳導機制,形成利益共同體,積極應對疫情影響。鼓勵港口經營人對受疫情影響提貨困難的企業(yè),特別是小微企業(yè),繼續(xù)給予減免庫場使用費等優(yōu)惠。引導班輪公司合理調整海運收費價格結構,鼓勵采用包干方式收取費用。
維護良好市場秩序
各級交通運輸(港口、海事)管理部門要加強國際海運、港口市場監(jiān)管,依法對違規(guī)行為進行調查,并配合有關部門進行查處,進一步規(guī)范海運、港口收費行為,鞏固落實降費措施成效。地方各級交通運輸(港口)管理部門和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政策宣傳,督促港航企業(yè)和相關單位認真落實口岸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和公示制度。
編輯:俞垚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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