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煤儲存和自燃
煤與其它燃料相比并不是一種高危險的活性物質,但對其特性不甚了解的話,就會導致操作中的嚴重問題。
首先煤具有自燃的性質,特別是那些低品位的煙煤,當從環(huán)境中吸收的熱量大于釋放到環(huán)境中的熱量時自燃現象就會發(fā)生。影響自燃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因素:
1. 水份:水份的含量及變化是影響煤自發(fā)熱最主要的因素,當水蒸發(fā)時從外界吸收大量的熱,冷凝時就將這些熱傳給煤粉,理論上講,含水量增加1%將使煤溫上升17℃。因此不能用水來冷卻已經產生自發(fā)熱的煤堆,這是因為冷卻水很難將全部的煤浸透而只是讓部份溫度上升而已。
2. 通風率:理論上在松散的煤堆中不流通的空氣完全反應的話將使其溫度上升2℃,實際上當高速流通的空氣在提供煤以氧氣的同時也會帶走大量的熱,而低速則恰好相反,盡管也提供相當數量的氧氣但卻不能帶走其自發(fā)產生的熱量。操作上長期置放的煤粉一定要壓緊,清除周圍的雜草勿使草根造成煤堆松質化,使空氣容易進入,溫度容易提高。
3. 顆粒細度:與自發(fā)熱成反比的關系,顆粒越小其表面積越大,與空氣的接觸越充分,更容易產生自熱。但出于堆置上的考量,使煤堆不致于容易坍塌,一般會將其細度控制在一定范圍。
4. 揮發(fā)份:按揮發(fā)份可以將煤分為煙煤、褐煤、無煙煤,其熱值遞增,自發(fā)熱可能性降低。而且由于煤粉飛灰都攙在生料中使用(G生料配料必須考慮到這一點),因此根據不同的燃煤要求不同配比的生料,燒成操作上也作調整。
5. 溫度:最重要的操作參數,跟據實驗室檢定,80℃以下溫升其反應率反而下降,80℃其活性隨溫度上升而上升。操作上煤堆溫度每月1~5日及15~20日各測一遍,每船至少測量三點,高度在0.5m~3m。紀錄需標示測量位置,標示方法(A、B、C、T、E)。A值為進料帶運機滾輪編號;B值為起始點自煤堆兩側,分別填寫;C值為目測高度;T值為量測溫度,量測時需插入深度40cm,并停滯該點至少30秒以上;E值為環(huán)境溫度。當煤粉高于環(huán)境溫度30℃以上時,須壓實或優(yōu)先刮用,并將測溫改為每班測一次,直到煤堆溫度與環(huán)境溫度差異20℃以內時,恢復原測量頻率,以避免發(fā)生原煤自燃。
另外刮煤機可作業(yè)之堆取煤區(qū)域,堆料高度必須低于12.5公尺,人工堆煤區(qū)域之堆料高度須低于8公尺,以免遇強風暴雨時造成之飛灰及崩塌煤碳流入堆煤場周界農田或道路。為抑制飛灰揚塵,妥善維持噴水設施。保持堆場排水系統(tǒng)通暢,以避免下雨時排水不良,致煤碳含水量過高而引起坍塌流失。刮煤的一個重要原則是先堆先刮,以避免煤碳儲存過久容易自燃。
如果煤堆場操作員發(fā)現發(fā)生自燃時,應通知主管勘查受災狀況及安排人手進行搶救。用水將自燃部份煤堆熄滅,再用履帶式鏟斗車將自燃部份煤堆挖開移至旁邊空曠處隔離、弄散、壓實。發(fā)生自燃區(qū)域之煤碳,經澆水、隔離、弄散、壓實等作業(yè)后,溫度低于80℃且無火星存在時需盡快安排刮用,刮用實適當加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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