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筑砂漿強度等級的劃分及測定
砂漿強度等級是以邊長為70.7mm的立方體試塊,在標準養(yǎng)護條件(溫度(20±2)℃、相對濕度為95%以上)下,用標準試驗方法測得28d齡期的抗壓強度值(單位為MPa)確定。
砌筑砂漿按抗壓強度劃分為 M20、M15、M10、M7.5、M5、M2.5等六個強度等級。一般情況下,多層建筑物墻體選用M2.5-M15的砌筑砂漿;磚石基礎(chǔ)、檢查井、雨水井等砌體,常采M5砂漿;工業(yè)廠房、變電所、地下室等砌體選用M2.5-M10的砌筑砂漿;二層以下建筑常用M2.5以下砂漿;簡易平房、臨時建筑可選用石灰砂漿;一般高速公路修建排水溝使用M7.5強度等級的砌筑砂漿。
砌筑砂漿強度等級的測定按《建筑砂漿基本性能試驗方法標準》(JGJ/T70—2009)作出如下規(guī)定:
1、立方體試件以3個為一組進行評定,以三個試件測值的算術(shù)平均值的1.35倍作為該組試件的砂漿立方體試件抗壓強度平均值(精確至0.1MPa)。
2、當三個測值的最大值或者最小值中有一個值與中間值的差值超過中間值的15%時,則把最大值和最小值一并舍除,取中間值作為改組試件的抗壓強度值;如果兩個值與中間值的差值均超過中間值的15%時,改組試件的實驗結(jié)果無效。
編輯: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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