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國統(tǒng)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東大會無增加、變更、否決提案的情況;
二、會議的召開和出席情況:
新疆國統(tǒng)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于2013年3月22日在新疆烏魯木齊 市林泉西路765號(原米泉市城東工業(yè)開發(fā)區(qū))公司三樓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由公司第四屆 董事會召集,采取現(xiàn)場投票方式。公司有表決權的股份總額116,152,018股,出席本次會議的股 東及委托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數(shù)額35,086,95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30.21%。公司 董事長徐永平先生主持本次會議。
公司董事、監(jiān)事、見證律師均出席會議,公司高管列席會議。
本次會議的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
三、議案的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會議以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審議《關于部分調整募集資金項目-“天津河海管業(yè)有限公司 PCCP 生產線擴建項目”實施方式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35,086,950股,反對0股,棄權0股,同意股數(shù)占出席本次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100%。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北京市大成(廣州)律師事務所委派律師出席了本次會議,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 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以及表決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會議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新疆國統(tǒng)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北京市大成(廣州)律師事務所出具的《關于新疆國統(tǒng)管道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新疆國統(tǒng)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編輯:李艾東
監(jiān)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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