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漿護壁回轉鉆孔灌注樁施工藝標準(204-1996)
2004-12-30 00:00
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yè)與民用建筑中地下水位高的軟、硬土層泥漿護壁成孔灌注樁工程。
施工準備
2.1 材料及主要機具:
2.1.1 水泥:宜采用325號~425號普通硅酸鹽水泥或礦渣硅酸鹽水泥。
2.1.2 砂:中砂或粗砂,含泥量不大于5%。
2.1.3 石子:粒徑為0.5~3.2cm的卵石或碎石,含泥量不大于2%。
2.1.4 水:應用自來水或不含有害物質的潔凈水。
2.1.5 粘土:可就地選擇塑性指數(shù)IP≥17的粘土。
2.1.6 外加早強劑應通過試驗確定。
2.1.7 鋼筋:鋼筋的級別、直徑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有出廠證明書及復試報告。
2.1.8 主要機具有:回旋鉆孔機、翻斗車或手推車、混凝土導管、套管、水泵、水箱、泥漿池、混凝土攪拌機、平尖頭鐵鍬、膠皮管等。
2.2 作業(yè)條件:
2.2.1 地上、地下障礙物都處理完畢,達到“三通一平”。施工用的臨時設施準備就緒。
2.2.2 場地標高一般應為承臺梁的上皮標高,并經(jīng)過夯實或碾壓。
2.2.3 制作好鋼筋籠。
2.2.4 根據(jù)圖紙放出軸線及樁位點,按上水平標高木橛,并經(jīng)過預檢簽字。
2.2.5 要選擇和確定鉆孔機的進出路線和鉆孔順序,制定施工方案,做好技術交底。
2.2.6 正式施工前應做成孔試驗,數(shù)量不少于兩根。
操作工藝
3.1 工藝流程:
鉆孔機就位→鉆孔→ 注泥漿→下套管→繼續(xù)鉆孔→排渣→清孔→吊放鋼筋籠→射水清底→插入混凝土導管→澆筑混凝土→拔出導管 →插樁頂鋼筋
3.2 鉆孔機就位:鉆孔機就位時,必須保持平穩(wěn),不發(fā)生傾斜、位移,為準確控制鉆孔深度,應在機架上或機管上作出控制的標尺,以便在施工中進行觀測、記錄。
3.3 鉆孔及注泥漿:調直機架挺桿,對好樁位(用對位圈),開動機器鉆進,出土,達到一定深度(視土質和地下水情況)停鉆,孔內注入事先調制好的泥漿,然后繼續(xù)進鉆。
3.4 廠套管(護筒):鉆孔深度到5m左右時,提鉆下套管。
3.4.1 套管內徑應大于鉆頭100mm。
3.4.2 套管位置應埋設正確和穩(wěn)定,套管與孔壁之間應用粘土填實,套管中心與樁孔中心線偏差不大于50mm。
3.4.3 套管埋設深度:在粘性土中不宜小于lm,在砂土中不宜小于1.5m,并應保持孔內泥漿面高出地下水位1m以上。
3.5 繼續(xù)鉆孔:防止表層土受振動坍塌,鉆孔時不要讓泥漿水位下降,當鉆至持力層后,設計無特殊要求時,可繼續(xù)鉆深1m左右,作為插入深度。施工中應經(jīng)常測定泥漿相對密度。
3.6 孔底清理及排渣
3.6.1 在粘土和粉質粘土中成孔時,可注入清水,以原土造漿護壁。排渣泥漿的相對密度應控制在1.1~1.2。
3.6.2 在砂土和較厚的夾砂層中成孔時,泥漿相對密度應控制在1.1~1.3;在穿過砂夾卵石層或容易坍孔的土層中成孔時,泥漿的相對密度應控制在1.3~1.5。
3.6.3 吊放鋼筋籠:鋼筋籠放前應綁好砂漿墊塊;吊放時要對準孔位,吊直扶穩(wěn),緩慢下沉,鋼筋籠放到設計位置時,應立即固定,防止上浮。
3.7 謝水清底;在鋼筋籠內插入混凝土導管(管內有射水裝置),通過軟管與高壓泵連接,開動泵水即射出。射水后孔底的沉渣即懸浮于泥漿之中。
3.8 澆筑混凝土:停止射水后,應立即澆筑混凝土,隨著混凝土不斷增高,孔內沉渣將浮在混凝土上面,并同泥漿一同排回貯漿槽內。
3.8.1 水下澆筑混凝土應連接施工;導管底端應始終埋入混凝土中0.8~1.3m;導管的第一節(jié)底管長度應≥4m。
3.8.2 混凝土的配制:
3.8.2.1 配合比應根據(jù)試驗確定,在選擇施工配合比時,混凝土的試配強度應比設計強度提高10%~15%。
3.8.2.2 水灰比不宜大于0.6。
3.8.2.3 有良好的和易性,在規(guī)定的澆筑期間內,坍落度應為16~22cm;在澆筑初期,為使導管下端形成混凝土堆,坍落度宜為14~16cm。
3.8.2.4 水泥用量一般為350~400kg/m3。
3.8.2.5 砂率一般為45%~50%。
3.9 拔出導管:混凝土澆筑到樁頂時,應及時拔出導管。但混凝土的上頂標高一定要符合設計要求。
3.10 插樁頂鋼筋:樁頂上的插筋一定要保持垂直插入,有足夠錨固長度和保護層,防止插偏和插斜。
3.11 同一配合比的試塊,每班不得少于1組。每根灌注樁不得少于1組。
3.12 冬 雨期施工:
3.12.1 泥漿護壁回轉鉆孔灌注樁不宜在冬期進行。
3.12.2 雨天施工現(xiàn)場必須有排水措施,嚴防地面雨水流入樁孔內。要防止樁機移動,以免造成樁孔歪斜等情況。
質量標準
4.1 保證項目:
4.1.1 灌注樁的原材料和混凝土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guī)范的規(guī)定。
4.1.2 實際澆灌混凝土量,嚴禁小于計算的體積。
4.1.3 澆灌混凝土后的樁頂標高及浮漿的處理,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和施工規(guī)范的規(guī)定。
4.1.4 成孔濃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以摩擦力為主的樁,沉渣厚度嚴禁大于300mm,以端承力為主的樁,沉渣厚度嚴禁大于100mm。
4.2 允許偏差項目,見表2-6。
泥漿護壁回轉鉆孔灌注樁允許偏差 表2-6
項次 項 目 允許偏差 (mm) 檢驗方法
1 鋼筋籠主筋間距 ±10 尺量檢查
2 鋼筋籠箍筋間距 ±20 尺量檢查
3 鋼筋籠直徑 ±10 尺量檢查
4 鋼筋籠長度 ±100 尺量檢查
1~2根樁
垂直于樁基中心線 單排樁 d/6且不大于200 拉線和尺量檢查
5 樁的位置偏差 群樁基礎的邊樁
條形基礎的樁
群樁基礎的中間樁
6 垂 直 度 H/100 吊線和尺量檢查
注:d為樁的直徑,H為樁長。
成品保護
5.1 鋼筋籠在制作、運輸和安裝過程中,應采取措施防止變形。吊入樁孔內,應牢固確定其位置,防止上浮。
5.2 灌注樁施工完畢進行基礎開挖時,應制定合理的施工順序和技術措施,防止樁的位移和傾斜。并應檢查每根樁的縱橫水平偏差。
5.3 在鉆孔機安裝,鋼筋籠運輸及混凝土澆筑時,均應注意保護好現(xiàn)場的軸線樁,高程樁,并應經(jīng)常予以校核。
5.4 樁頭外留的主筋插鐵要妥善保護,不得任意彎折或壓斷。
5.5 樁頭的混凝土強度沒有達到5MPa時,不得碾壓,以防樁頭損壞。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6.1 泥漿護壁成孔時,發(fā)生斜孔、彎孔、縮孔和塌孔或沿套管周圍冒漿以及地面沉陷等情況,應停止鉆進。經(jīng)采取措施后,方可繼續(xù)施工。
6.2 鉆進速度,應根據(jù)土層情況、孔徑、孔深、供水或供漿量的大小、鉆機負荷以及成孔質量等具體情況確定。
6.3 水下混凝土面平均上升速度不應小于0.25m/h。澆筑前,導管中應設置球、塞等隔水;澆筑時,導管插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宜小于1m。
6.4 施工中應經(jīng)常測定泥漿密度,并定期測定粘度、含砂率和膠體率。泥漿粘度18~22s,含砂率不大于4%~8%。膠體率不小于90%。
6.5 清孔過程中,必須及時補給足夠的泥漿,并保持漿面穩(wěn)定。
6.6 鋼筋籠變形:鋼筋籠在堆放、運輸、起吊、入孔等過程中,必須加強對操作工人的技術交底,嚴格執(zhí)行加固的技術措施。
6.7 混凝土澆到接近樁頂時,應隨時測量頂部標高,以免過多截樁或補樁。
質量記錄
本工藝標準應具備以下質量記錄:
7.1 水泥的出廠證明及復驗證明。
7.2 鋼筋的出廠證明或合格證,以及鋼筋試驗單抄件。
7.3 試樁的試壓記錄。
7.4 補樁的平面示意圖。
7.5 灌注樁的施工記錄。
7.6 混凝土試配申請單和試驗室簽發(fā)的配合比通知單。
7.7 混凝土試塊28d標養(yǎng)抗壓強度試驗報告。
編輯:
監(jiān)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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